投書:漣源看守所草菅人命 我兒「被咬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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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8日訊】我叫梁宜秀,系湖南省漣源市石馬山鎮烏雞壩村居民。2014年2月7日,我兒子廖振山(1981年出生,男,174CM),因涉嫌殺人被漣源市公安局拘留。2月10日下午4點,市刑警大隊即電話通知我們家屬,說我兒子在市看守所咬舌自盡,送市煤炭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已經送到殯儀館。但據我們家屬在市煤炭醫院參與搶救的醫生處瞭解,我兒子在2月10日上午10點41分送到醫院時已死亡。當天晚上,市政法委組織相關部門和我們家屬在東泰賓館開會討論我兒子的死亡事宜,但無任何結果。11日上午,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對我兒子的死因進行了法醫解剖鑑定。根據現場解剖情況,我兒子全身遍佈傷痕,兩側雙耳全部被打成紫黑色,右側肋骨斷裂四根,直插入肺,導致肺部大量出血而淤黑,左側大腦處受到敲擊,腦內出血,而舌頭處僅舌尖有一點點的咬傷。

我兒隨隨便便被刑警大隊帶走到死亡僅僅三天時間,讓我們至今無法相信這個噩耗,我多次暈倒不省人事,至今未曾吃過一粒飯,僅通過打吊針來維持生命。我兒子才33歲,下有一個2歲和6歲的小孩,上有60多歲的老母親,以後誰來照顧我們的生活?

通過屍檢,可以看出,我兒子是被毆打致死的。因此,相關部門說系咬舌自盡的說法是無稽之談,糊弄老百姓。試想一下,現在除了電視上演咬舌自盡的鏡頭外,現實生活中有幾個人咬舌自盡了?況且嗾自盡還只咬一點點舌尖自盡?我們想問問政府,難道現在的看守所都是刑場了嗎?難道嫌疑人都是站著進去躺著出來的嗎?我兒子就算是犯了法,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也應當是通過法院的審判後執行,不應當是在看守所受到非人和私刑的虐待。我兒子10日上午10點41分前就已經死亡,為甚麼到下午四點才通知家屬?況且11點多還通知我們家屬送衣服去給我兒子,12點多我們到看守所送衣服也未說我兒子已死亡,他們究竟意欲何為?又想掩蓋甚麼樣的真相?

到現在為止,我兒子已經死亡40多天了,漣源市公安局依然沒做明確的答覆,他們說是咬舌自盡,卻拿不出任何證據,法醫鑑定報告到現在也沒拿出來,這叫我們生者何堪,死者何安啊!

綜觀上述情況,我們認為漣源市公安局看守所草菅人命,完全不顧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知法犯法。為此我們特請求政府為民做主,查清事實真相和殺人的凶手,予以嚴懲,追究相關人員的重大責任,還我兒公道!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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