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宇旋報導)2014年3月19日上午11時許,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上百名被強制「內退」的員工,齊聚在位於成都市總府路的工行四川分行總部大門口,拉橫幅和標語表達訴求。
湖北潛江市工行下崗女工伍立娟向《大紀元》記者介紹說,他們來自成都、德陽等多個地區,大都在銀行工作了三四十年。從去年開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就強令她們這批人內退,內退後大家的工資只剩下一千多元,遠低於現在上班的工資。同時,等到正退年齡後,退休金雖然進入社保,但據悉和一直上班的退休人員也有差別。因此大家才多次上訪請願,並請了律師。
記者瞭解到,工行四川分行近兩年來共有2000多名不到退休年齡的員工被強制「內退」。
維權職工代表李先生向記者表述了三方面訴求。
一方面,被內退職工要求銀行糾正歷年的強制內退的錯誤。
李先生銀行違反《勞動法》強制搞一刀切,不退的話,就採取一些非人道的方法折磨職工。
銀行主要有三方面非人道的方法:
1、欺上瞞下,不自願的銀行也告訴上級說是自願的,強權政治壓被內退職工。
2、違規驅趕,慘無人道地驅趕。威脅被內退職工如果不內退的話,就讓他們下崗、待崗。當員工提出意見後,依然我行我素。對於不願內退的員工採取強行搬走電腦、桌椅,造成員工身心的極大傷害。
3、亂設獎勵,中飽私囊。為了一刀切驅趕被內退職工,採取了扣留他們的工資,當作其他員工的績效獎金分配掉。
第二和第三方面的訴求分別是,要求被強制內退的人員恢復原工作崗位,恢復待遇;按照發展成果與員工共享的原則,合理分配被強制內退員工的待遇,按照被內退職工走的那一年的時間計算,賠償被強制內退員工的經濟損失。
韓志廣律師也向記者表示,遊行、示威、罷工,是工人的權益,是符合憲法的。企業扣減職工工資和五險一金是違法的。強制工人內退必須有法律或者地方法規的依據,甚麼依據都沒有,那麼就違規、違法,而且不符合人間情理。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的行為觸犯的了《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
(責任編輯:謝東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