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食品車又要出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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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編譯報導)3月18日(週二),城市牌照與標準委員會(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討論新法規,流動食品車賣的食物可以自行定價,車可以停在城市的任何停車位,但要遠離餐館50米以外。
  
據680news報導,食品車停靠點離餐館多遠,副市長凱利(Norm Kelly)並不關心。週二,凱利說,「如果要建立一套規則,那麼它就應該在城市的任何地方都適用,沒有特例。」
  
市議員道格‧福特(Doug Ford)則喜歡50米的限制,他認為可以減少食品車造成的不公平競爭。他說,「餐館老闆付了很高的稅,他們依靠的就是人流量。事實證明,食品車確實對餐館有影響。」
  
市議員南施亞塔(John Nunziata)是安省餐廳酒店協會(Restaurant Hotel and Motel Associationn)的律師,他說,「食品車在選擇停靠地點時,互相之間容易引發衝突。他們與餐館也會有衝突。」
  
食品車老闆Zane Caplansky說,移動食品車為甚麼就不能與餐館和諧相處呢。「我從來沒聽說過哪個餐館被食品車擠黃了。事實上,情況正好相反。食品車讓很多人在外面就餐。」他認為,市中心餐館密集,如果食品車有50米的限制,那就是不讓食品車去市中心了。
  
本地的企業也可以給市府施壓,讓食品車禁止在某地出現。食品車業主們擔心市府會給餐館否決權。有人組織了一個叫做Indiegogo的活動,旨在籌款請說客為食品車主代言。活動的目標是籌款1.5萬元,目前已經籌到400元。
  
目前,食品車的經營許可年費超過5,000元,外加停車費。有關食品車的法規,議會將在4月份的會議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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