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3月18日,在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的餐會上,財政部負責反恐怖主義與金融情報事務的副部長(Treasury Under Secretary for Terrorism and Financial Intelligence)戴維‧科恩(David S. Cohen)重申政府對比特幣在內的數字貨幣的監管原則,並提醒金融機構不遵守這些規定的後果。科恩還強調了美國政府在對待數字貨幣上遵循透明化的原則。
比特幣自2008年以虛擬貨幣的形式面世,使用者用「公共總帳」(Public Ledger)和化名來記錄整個交易的過程。這曾在執法部門中引起了很多的不信任,擔懮其和恐怖主義及「洗錢」等犯罪活動有關。
科恩表示,由於比特幣的新穎,可代替現金跨越城鎮、國家和大洋的界限流通,並不受政府和中央銀行(Central Bank)的監管和約束,降低了交易成本而受到人們的青睞,但這也帶來了金融詐騙的潛在危險。比特幣因此容易被國際犯罪組織利用,從事「非法融資」和「境外洗錢活動」。
科恩說,由於比特幣的匿名性和不可撤銷(Irrevocability)暴露了詐騙或盜竊行為,而不像「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能確保銀行和信用社存款的安全性。在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中,卻缺少類似的保障措施。
此前聯邦政府曾用「愛國者法案」(USA Patriot Act)監控洗錢行為,並起訴了兩位從事比特幣交換的人,因其在網絡上進行病毒傳播和身份盜竊等。2013年1月,聯邦政府曾以「非法洗錢」的罪名逮捕了涉嫌比特幣違法交易的Charlie Shrem, 並關閉在網絡上用比特幣作為媒介的毒品和武器非法黑市交易,原因是其沒有遵循自由市場交易的原則,濫用比特幣進行非法地下交易。Charlie Shrem後來否認這一指控。
之後政府用「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為保護美國的「財政系統」(Financial System), 實現國家安全和國際政策的目標,抵抗非法融資的風險。
透明化原則
科恩提到,在全世界範圍內,很多國家的政府對正設法解決對虛擬貨幣分類的問題。一些國家也曾一度限制並禁止比特幣在市場上流通。美國政府官員則希望在對比特幣現象進行評估、確保其不會用於非法活動後,在現行法律的框架內對其實行監管。在創新和透明化之間,美國政府會傾向於選擇透明化。
據華爾街郵報報導,現在很多公司還沒有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Treasury’s 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上註冊,而且還有許多虛擬貨幣交易者尚未完成他們記錄和報告(Recordkeeping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這樣做的後果是受到FinCEN 相關的民事處罰(Civil Monetary Penalties),而該規定於2013年三月份已經出臺。
可伸縮監管機制
在比特幣的監管上,科恩稱政府將採取伸縮式的監管機制(Scalable Regulation),政府只關注比特幣在進出市場(Exit/ Entry)時的監管,而進入市場流通後,則不再是政府的監管範圍。
紐約州的金融機構最近也回應了政府對比特幣監管的要求。科恩稱,「紐約州金融服務部長」(The State’s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上週宣布,他的辦公室開始受理數字貨幣的的經營許可,將在年中時出台一系列政策,規範比特幣在市場的流通。
(責任編輯:Aric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