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2月2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大家都知道,在中國,一個沒有戶口的人可以說是寸步難行,辦什麼事都難。北京一個現年八歲的男孩因為單親媽媽沒有交社會撫養費,一直無法上戶口。這位單親媽媽因此把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局告上法庭,但是一審敗訴。星期一,這位單親媽媽又開始了上訴的過程。
這位單親媽媽化名為「劉菲」,她無法落戶口的兒子化名為「小傑」。
劉菲女士星期一晚告訴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自從她的兒子小傑2005年出生以來,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一直拒絕給小傑辦理入戶口手續,原因是該公安局認定小傑是屬於「超生」,劉菲沒有按照房山區計生委的要求繳納社會撫養費33萬元人民幣。社會撫養費就是超生罰款。
2013年10月,劉菲把房山區公安局告上法庭,希望法院確認房山公安局不給小傑上戶口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2014年2月14號,法院一審判決劉菲敗訴,法院沒有支持劉菲要求房山區公安局給小傑上戶口的要求。不服這一判決的劉菲說,2月24號,她已經向法院提交了上訴的文件。
「法院判決說,根據北京市人口管理的辦法,我必須先交超生罰款,才能給上戶口。但按照公安部的規定,不管孩子是怎麼出生的,都應該給上戶口的。」
劉菲透露,她原本是東北人,1992年嫁到北京市房山區,後來離婚。劉菲離婚後與另一男子王某同居,並於2005年生下小傑。
2008年,劉菲與王某辦理了解除同居關係的法律手續,小傑由劉菲撫養。但是,劉菲和王某在以前的婚姻關係中都各有一個孩子,因此,房山區計生委認定小傑為超生,並要求劉菲和王某繳納社會撫養費33萬元人民幣。劉菲女士和王某都生活困難、收入低,交不起這麼多的錢。
2010年,劉菲女士曾想過賣腎賺錢交這個超生罰款,孩子小傑因此才得知自己沒有戶口。
「孩子本來不知道上不了戶口的事情。他聽我打電話說賣腎的事情,才知道了。他說,要賣腎也不能賣媽媽的腎,要賣就賣他的腎。」
劉菲透露,因為她年齡過大,是1972年出生的,最終沒有賣腎。
2013年,小傑的親生父親、即王某因病去世。
劉菲說,目前她每月工資只有大約2000元,她本人也沒有其它財產。劉菲認為,王某去世後,房山區計生委仍要求她一個人繳納33萬元超生罰款不合理。
「我不明白的是,我和孩子爸爸已經分居。他死了以後,為什麼33萬元還要我一個人交?房山區計生委說,這個罰款單一下,就不能再改。」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要求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孩子的公民,應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劉菲的代理律師、北京瑞凱律師事務所的黃溢智女士認為,北京市這樣的規定違背了中國的《憲法》和《戶籍登記條例》,而房山區法院根據北京市這個法規判劉菲敗訴,屬於適用法律、法規錯誤。
記者星期一晚致電黃律師的手機,電話無人接聽。黃律師的法律助理劉女士簡單向記者介紹了具體原因。
「中國的《戶籍登記條例》沒有說,孩子上戶口父母要先交社會撫養費。我們國家2010年的文件說,任何地方不得自立限制超生孩子入戶口的法規。所以說,房山區公安局不給小傑上戶口,是違法的。」
沒有戶口給孩子上學、就業帶來的困難,在中國可想而知。劉菲說,她托人讓孩子在當地上了學,但是孩子並沒有正式的學籍。劉菲還說,房山市計生委和房山市公安局都拒絕接受記者採訪。
那麼,超生子女在中國有沒有可以上戶口的先例呢?
黃律師的法律助理劉女士說,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中國電影導演張藝謀,他和現任妻子陳婷結婚前生育的3個子女都在江蘇無錫上了戶口。
「張藝謀非婚三個子女都是上了戶口的。無錫派出所民警也說,每個出生的孩子不能因為父母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而成為黑戶。」
張藝謀的孩子是幸運的,但劉菲的孩子小傑卻沒有那麼幸運。超生孩子無法上戶口的問題曾引起中國一些專家學者的關注。
去年年底,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等10位學者和律師曾致信國務院、公安部等部門,建議各地不要把計生和戶籍登記掛鉤。他們認為,應該廢除地方法規中對超生孩子入戶的障礙性規定,以保障所有公民的生存發展權。
(責任編輯: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