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浦德子綜合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污案,法官12月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裁決。
許仕仁等人被控涉及8項控罪,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提供虛假資料等。5名被告,包括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及關雄生,先後到達法庭。法官麥機智表示,許仕仁在擔任公職期間,戶口分別收取了850萬及1,118萬元,資金來源是不爭的事實。
法官指,陪審團要考慮款項是否賄款;又指公職人員一旦收受賄款,毋須證明提供了甚麼實質利益,都會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又提醒陪審團要放下個人觀感,客觀分析呈堂證據。
法官指,部份控罪涉及串謀,陪審團要肯定至少有兩人合謀;又提醒陪審員串謀的協議很少有證據,例如文件或證人。
法官又提示說,在過去供詞中,可能有提過幾名被告有良好品格,例如許仕仁於政府部門工作30多年,郭炳江做很多慈善工作。法官指,雖然被告有良好品格,不能成為抗辯理由,但陪審團可以憑他們的良好品格,考慮被告的證供是否可信,以及會否比其他人較小機會犯罪。
在許仕仁戶口收取最受爭議的1,118萬元款項,許氏曾供稱,並非來自郭炳江、郭炳聯,而是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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