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22日訊】日前,一個涉及200多人、7億元資金的金融騙局被揭開,該案涉及廣州、珠海等地,光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目前涉及該詐騙案的銀行否認對此負責。
據《京華時報》報導,今年4月8日,江門企業家老譚和妻子在珠海市海濱南路49號的光大銀行珠海分行營業部通過網銀轉出3120萬元購買了中匯盈信九號私募基金,向他們推薦這個金融產品的是客戶經理藍某。老譚長期和藍某打交道,藍某稱,「我們銀行的產品,安全可靠,利息11%」。
9月23日,老譚接到營業部原副總經理張添吾的電話,說中匯盈信九號投資的那個公司老闆死了,資金兌付可能要延後。老譚開始還感覺「問題應該不大」,但到9月25日,張添吾關機了。9月30日,藍某來電說產品出事了,並首次承認私募基金不是銀行的產品。
據悉,中匯盈信九號涉及金額達7億多元,200多人血本無歸。交通銀行廣州耀中支行也參與販賣。被該案順帶曝光的還有一些銀行職員在大客戶室長期兜售涉嫌詐騙的理財產品。而中匯盈信九號私募基金根本就沒有經過監管部門的審批。
案件曝光後,光大銀行廣州分行稱,該行從來沒有賣過中匯盈信九號等理財產品,這是已離職員工個人私售行為,而且客戶購買時應該知道這不是銀行的產品,還要求客戶出示錄音或錄像以自證。
不少受害者表示,明明是在銀行裡進行的交易,對方還穿著制服,怎麼一下子就成為離職員工了呢?難道是職員一直在銀行非法銷售?銀行的監管又在哪裏?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如果在銀行場地銷售,那就是職務行為而非個人行為,銀行必須承擔連帶責任,銀行應根據責任大小先行承擔賠付責任。
光大銀行涉及金融醜聞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2013年薄熙來案審判(2013年8月22日)前夕,8月16日11時5分左右,上證綜指突然飆漲5.96%,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多隻股票瞬間衝擊漲停。滬指午後盤持續上漲沒多久便開始急劇下跌。此事件無論對股市、期指還是商品期貨市場均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2014年2月,該烏龍事件主角之一,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稱,這是一次「內幕交易」。楊劍波證實大紀元2013年10月的報導,「光大烏龍指」事件是人為的故意操縱,背後黑手就是薄熙來的哥哥、曾任光大銀行副主席的薄熙永。
責任編輯:李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