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21日訊】去年年底,看到警察參與強拆,將一個百姓逼到在眾目睽睽之下,在親人的拚命挽留下自焚而亡的視頻。年初,看到警察開槍鎮壓討薪民工的圖片。最近,又看到警察參與拆遷,全副武裝的警察將想用磚頭保衛家園的一大群婦女打傷打殘的視頻。
上面這些似乎離自己都有點遙遠,於是,想想自己周圍朋友身上發生的事。一個女性朋友被搶劫,腿受傷,然後去報案,案沒立成,結果被警察扣押到深更半夜。身無分文的她只能坐在路邊哭泣,等到天亮再打車回家。另一朋友受迫害去警察局報案,結果在公安局中,看見一個血淋淋的人來報案,說去討債,被人打了,想立案,結果警察對他說「你自己去找打你的人,找到後我們才出發」,朋友立刻放棄報案。還有個朋友因為宣傳民主被警察關進精神病院。更多的朋友被搶劫,被偷竊,從來都不報案,因為他們知道,報案根本沒有用處,說不定還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我問過警察,拆遷時,百姓要自焚了,他還會強拆嗎?警察的回答是,他也不想做這樣的事,但是有「上級命令」,他只能幹。原來,在警察的眼中,「上級命令」比老百姓的生命更重要。
我一直很困惑,為甚麼會這樣?直到有一天看完中國警察的誓詞,看到中國警察首條要求是忠於中國共產黨而不是忠於人民。我恍然大悟。
要想讓警察無法迫害無辜的百姓,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法律限制和約束
1,拘捕嫌疑人時必須使用規定提示(如你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
2,對被拘押嫌疑人訊問前必須及時通知其監護人或律師到場;
3,無搜查證不得隨意進入任何單位及私人空間(簽發搜查證的權力不在警察局而在檢察
官或法官手中;警察無證亂闖私宅還有被擊傷甚至擊斃之虞);
4,實施特殊偵察手段(如監聽和秘密檢查搜查),必須由檢察官或法官簽發許可令;
5,無權自由出入嫌疑人羈押場所(監所均隸屬於司法行政部門,警察局只設臨時短期拘押場所);
6,不得威脅或誘導任何無作證義務的公民做證人(警察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自己的身份只是權力相當有限的「證人」);
7,超期羈押和刑訊逼供,輕則處分炒魷魚,重則獲刑入監(對違規違法警察的調查處理絕非警察局本身或其上級,而是專門的警務督察機構);
8,而地方警察因不具有辦理跨省案件的權力,因此擅自「跨省追捕」之類的胡作非為只能是動漫故事中的情節了。
二、受迫害百姓的反抗
為甚麼警察敢如此肆無忌憚,就是因為有的警察知道中國百姓都是羔羊,不敢反抗。警察經常嘲笑百姓,說就算給百姓槍,百姓也只敢用來自殺,不敢對抗。中國只有多出現象楊佳一樣的人物,當自己被迫害後,無法通過法律解決問題時,通過各種手段來追求正義和公平,只有這樣,警察才會收斂一些。
三、找警察的領導報仇
一位朋友,因為發表民主文章,結果全家都被國保迫害,他也被逼時常要去公安局匯報思想,終於,他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了,於是,他找當警察的同學聊了聊天,他立刻知道公安局長很貪腐了,他把公安局長貪腐的情況匿名給國外中文媒體投稿,媒體發表文章後,公安局長沒多久就下台了。公安局長下台後,其他貪腐情況被揭露,公安局長無暇迫害我朋友全家了,國保也收斂了很多,我朋友全家終於過上了正常一點的生活。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