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潘女殺母傷父一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成

專家述華裔如何化解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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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轟動華社及多倫多的越南華裔女子潘(Jennifer Pan)弒母圖殺父案,審訊過程長達9個月,於上週六(12月13日)終於暫告一段落。但是,該宗案件所引發的社會影響,尤其關係到移民如何化解家庭矛盾、子女心理健康問題再次成為外界關注的話題。
  
8女4男陪審員用了3天半時間,裁決Jennifer Pan、其前男友黃志光和另兩男被告一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名全部成立,4人依例面臨終身監禁,25年內不准假釋,辯方律師們表明四被告擬就裁決結果上訴。
  
控辯雙方定於2015年1月23日,向法官陳述《受害人影響報告》,作為此案終結前最後一次法庭聆訊。

孩子年齡決定最佳教育方法

潘案最令人關注的地方,就是這宗人倫慘劇,初始是由於父母管教女兒,反對女兒在高中就結交男朋友,Jennifer Pan不願意服從,由此,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深重,發展到最後,居然弒母圖殺父。這可能不得不令很多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華人家長深思。
  
華人家庭專業輔導中心總幹事區慕啟(Patrick)表示,成長過程中, 孩子在不同的年齡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心理情緒與身體狀態。
  
比如,3歲以下是嬰兒期,2至4歲學如何上廁所,5至7歲從幼兒園轉到小學,8至11歲身體開始變化,12歲至14歲是青春期。
  
約克區家長協會(YRPA)共同主席蕭振華 (Alick Siu)舉例,孩子剛出生時就知道他一哭,父母就會滿足他的要求,就會寵愛他。孩子2、3歲時,父母意識到不能再寵愛,孩子哭後也不會得到以前得到的。這時孩子很失望,往往嚎啕大哭。
  
區慕啟表示,很多加國華人家庭的孩子每天活在兩個世界裡。他們從幼兒園開始接受西方教育,學校裡沒壓力,功課不多,老師經常與孩子討論怎麼做是最佳方案。
  
孩子放學後反而壓力大,父母督促孩子學鋼琴、學數學。很多華人父母小時候接受中式教育,那就是孩子必須聽父母與老師的話,孩子往往在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中感到困惑。
  
專家表示,若孩子從小形成良好的價值觀,隨後遇到來自同齡人與網絡的不良影響時不容易走偏。
  
為避免孩子長大後犯罪,蕭振華建議家長:從小就開始品德教育,比如誠實、有愛心等。

告訴孩子親密行為的法律後果

在庭審期間,Jennifer Pan前男友黃志光表示,潘女是其前女友,二人早於09年4月分手,黃說他與Jennifer Pan就讀同一中學,較Jennifer Pan高一級。黃稱未與Jennifer Pan拍拖前,知道潘女曾與同校一男生Adrian拍拖,但因潘父母強烈反對而無疾而終。
  
蕭振華告訴《大紀元》 ,加拿大的文化是父母只能提建議,不能干擾或停止孩子們和交往對像之間的關係,否則父母可能失去孩子。
  
為避免這個問題,蕭振華表示,家長要從小與孩子多談心,形成互相信任的親子關係。家長要告訴孩子,過於年輕,就和異性建立親密關係可能帶來法律後果。
  
加國《刑法》規定,某人與16歲以下的孩子發生性行為,很可能是刑事罪,無論孩子是否同意這樣做。
  
蕭振華表示,親密行為必須建立在互相愛護的基礎上。他建議家長:告訴孩子如果過早懷孕,會給自己的一生帶來的問題,對學業、事業、婚姻的干擾。孩子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性行為可能導致疾病。
  
區慕啟表示,如果孩子的行為怪異,比如不回家,家長要與老師溝通,也可找學校的輔導老師、社工幫忙。

父母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

Jennifer Pan男友黃志光在錄口供時形容潘女經常向他訴苦,指父為人自私專制,每件事都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母親不時與父親吵架,亦會向Jennifer發脾氣,他稱Jennifer在家中生活不開心。
  
區慕啟建議家長「三不要」:第一,無論與配偶發生甚麼矛盾,都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心理傷害很大。
  
第二,父親更不要在孩子面前打老婆,這導致孩子可能從小恨父親,暗自計劃16歲以後報復父親。
  
男孩子們小時候可能無法反抗父母,但長大後會想要為媽媽報仇。女孩可能認為男人都不好,長大後很少與男性談話,甚至一輩子不結婚。
  
第三,「父母打孩子可能使孩子失去自尊。父母要有耐心,在孩子童年時期展現更多關愛,孩子長大後也會懂得關愛別人。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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