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從2015年1月23日開始,加拿大消費者在決定取消他們的電視、電話或互聯網服務計劃時,不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相關的服務提供商,換公司將變得更容易。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週四宣佈:「加拿大人將不再需要提前通知,去改變他們的電視服務。CRTC禁止電視服務提供商要求加拿大人在取消這些服務時,提前30天發出通知。」
該委員會的這項決定,同時包括禁止互聯網及電話服務提供商要求加拿大人提前30天通知取消有關的服務。
上述決定,都將在2015年1月23日生效。該委員會稱,這是他們今年9月8日開始公眾聆訊CRTC’s Let’s Talk TV conversation後的第一個決定。因為「許多加拿大人在向電信服務投訴專員(CCTS)投訴時,都對這些政策表示失望」;消費者團體及業界都表達了要取消這些政策的願望。
多倫多居民張先生2年多前取消貝爾公司的互聯網服務時,遇到過尷尬的情況。張先生說,他是貝爾互聯網服務多年的老客戶,沒有合同問題,隨時可以取消服務。看到朋友用其它公司的互聯網服務,質量穩定,價格幾乎是他當時計劃的一半,就決定換公司。
為了不中斷家裏的互聯網服務,張先生接通了新公司的互聯網服務後,才打電話去貝爾公司要求取消服務。結果發現,有30天提前通知取消的規定。他說,他之前問過貝爾公司,對方不說通知取消後,要等30天才會真正取消。「我只好怪自己不瞭解情況,多付給貝爾公司一個月的互聯網費,卻沒使用他們的服務。」
多倫多居民黃女士曾使用羅渣仕的手機服務,合同到期一段時間後,發現另一家公司有促銷計劃,給羅渣仕打電話取消服務時,對方說要等30天才能取消。她說,那個促銷截止時間很快就到了,「我還是用了那促銷計劃,算起來還值得」。
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在宣佈該決定時說,他們理解加拿大人在電視、互聯網或電話服務合約到期時,提前30天通知條款使他們在換服務提供商時遇到的挫折,有些消費者最終不得不同時支付2家公司相同的服務。「在一個充滿活力的市場,服務計劃和開價隨時在變,加拿大人應該很容易更換供應商。」
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2011年3月曾決定,消費者轉換電視、電話或互聯網服務時,打個電話就行,還可以只給新公司打電話。新的服務供應商要代表客戶把必要的轉換工作在2天內完成,無線服務的轉換則要求在2.5小時內完成。
責任編輯: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