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律師移民法律問答(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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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6日訊】(紐約訊)父母申請移民進度不一致

●問:我為父母雙方提交了I-130,母親的申請獲批,而父親的申請被拒了,因為我不小心給了錯誤的文件,不是移民局要的文件。我的問題是,我父母不願單獨來美,他們打算一起來。如果我為父親再次提交I-130,可能需要花6-7個月,而我母親的申請已經獲批了,送到了國家簽證中心(NVC)。我是不是可以等到我父親的I-130批准以後再一起提交I-134表,這樣他們就可以一起來美國?

李律師:你應當可以調整時間,好讓你父母一起移民來美國。在國家簽證中心處理階段,你可以停住你母親的案件,直到你父親的I-130獲批。另外,要提醒你的是你要為父母提交的財務擔保書是I-864,不是I-134表。

婚姻移民後到境外工作

●問:我通過婚姻移民,正在辦理綠卡,下週接受面談。昨天我接到一個自己非常感興趣的工作機會,是在新西蘭工作3年,合同期滿後會回到美國。我有幾個問題:如果我拿到綠卡以後就接受這份工作,會不會導致綠卡丟失?我看到說我可以在海外工作2年,但必須回美,這是真的嗎?如果有任何丟失綠卡的風險的話,我就不考慮那份工作了。

李律師:如果你照你的計劃行事,很有可能帶來麻煩。永久居民要求至少一年在美國呆一半的時間,你可能可以申請到回美證,回美證允許你在美國境外呆最多不超過2年,但是回美證不保證你可以再回美國。此外,因為你是通過婚姻獲得綠卡,移民局會認為你要和配偶成家,你是否打算帶你配偶和你一起到新西蘭呆3年?如果不是,可能會引起對婚姻真實性的懷疑。

偷渡者和公民結婚可否獲綠卡?

●問:我是美國公民和非法移民結婚,她17歲時兩次偷渡過境被抓。我是否可以為她申請綠卡?她會不會有被遞解的風險?

李律師:如果你為她申請綠卡,她可能會有麻煩,因為她有兩次偷渡過境被抓的記錄。如果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第一次抓她時讓她打了指紋,然後給了她簡易遞解令,她第二次越境時就屬於慣犯,會被永久遞解出境。如果是這種情況,她只有在離開美國10年後才能申請豁免。在你為配偶申請綠卡之前,你最好問清楚她在被CBP抓時發生了甚麼。

非公民非綠卡可否擔保父母?

●問:我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父母來美國接受治療,我是否可以做他們的主要財務擔保人?還是說只有永久居民才可以擔保?我打算出示信件,表示我會承擔所有旅行費用,並附上我的銀行報告。

李律師:如果你持工作簽證,你可以為你父母來美接受治療提供財務擔保。但是,如果你沒有合法身份或者說你沒有工作簽證,你不可以擔保你的父母。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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