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30日訊】申 訴 狀
在我們這個「法治」社會裏,如果一個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生命權,都得不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真正的保障、請問還有其它權利可言嗎?我們還能相信甚麼?!
所有的弱勢公民、來到公檢法機關政府申冤告狀時,都把公檢法和政府當成了秉公執法的「包公」,可經長時間的處理中包公不見了,只剩下黑臉加黑心的腐敗官員……。
2014年11月8號:父親被害至今23載,統一新建房產被霸佔,事業單位財政全供編製正式工退休時間勞動局檔案室工作人員說檔案失蹤,威脅其弟代簽終結變為下崗職工!工傷無人管……!領導威逼訴致法院,法官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枉法裁判……!
上訪維權被羈押,多次慘遭毒手,四處流浪無定所,何日能見包青天!
河南省的信訪問題已在2014年4月16日法治文萃報第24版上大篇幅的說明,對於上訪人不問有理無理,一律截回原籍,隱瞞事實真相,保護虛假政績。對於揭發的事實故意打壓,強行終結……!
就連「中央巡視組河南駐地遭蹲守截訪」!我周金秀一個弱女子,有何能力與腐敗貪官抗衡,遭到久拖未決、不做徹底處理,也就不足為奇了。
現將事實真相上報給各位領導,請求領導在百忙之中給予關注,查明落實到位為盼!
申訴人:周金秀,身份證號碼410328196508165065 電話:13161696795
所反映的事實都是有理有據的,一共四件:
一、周金秀的父親周保升1990年至1991年承擔河南省洛寧縣上宮金礦黃金開發公司出納員,中國新年中單位派他一個人看守沒有出售的黃金,在一個突發的酒後翻車事故中不知是否受傷……!即使受傷但不致死,強烈拒絕親屬探視,封鎖控制治療過程,最後身亡,這是一個和黃金有關係的陰謀??
二、周金秀手中有崗位考試「的准考證為憑」,證明周金秀在後來的工作,應該在政府相關崗位正式工作的人員已是不爭的事實!
為甚麼不將兩次考試結果即卷子公佈於眾呢?這就是倚仗權勢、欺壓百姓、陰謀中的一部份,是事先準備強奪早就預謀好了,為以後的周金秀退休職稱上面造假打下伏筆設下圈套!!!充分說明周金秀崗位考試非常成功!有大量證據為憑,後來參加過的晉級考核也已經順利通過並且補發過中級工工資2800多元也是不爭的事實。你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把中華論壇部份主要內容全部刪掉居心何在?
三、周金秀在工作中兩次受傷也是不爭的事實,有大量證據為憑,為甚麼久拖未決,遲遲不做徹底解決,枉法裁判!?這裡是甚麼原因在做怪!?致使到周金秀2011年7月11日辦理退休才發現,勞動局把財政全供編製檔案調包,勞動局檔案室工作人員說失蹤,出具1990年5月剛招工時全民合同制證明,無奈才屢次北京上訪!遭到身份證等等證件被橫掃一空?這才是不爭的事實!?敬請尊敬的領導查明詳情,依法給予歸還落實到位為盼!
四、工作我是事業單位的職工,全部是縣財政全供編製待遇,我在2006年4月崗位考試中,前六名一共20人,應該在政府工作,結果被局長賀海龍責問說:你沒有給我打招呼,強行將我下調到市政局環衛隊當清潔工,並揚言,不服你上哪裏告隨便!不過,工作關係和待遇在哪裏都一樣,其實這是哄騙,事實上相差很多,就工資一事每個月就差一千多元,待遇也不一樣,一是在辦公室工作,一是在大街清掃怎能一樣,他就是以案謀私!故意迫害,企圖讓我屈服!請求有關尊敬的領導徹底查清,還我公道!(有2006年及2011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表等等證據為證)錄音、錄像被破壞。
我父親冤死後,我雖然沒有調離金礦,工作中時刻遭到刁難,家庭孩子遭到一系列的嚴重傷害,破壞我離婚弄假成真,我被迫再婚後2003年再婚丈夫將我工作關係調進自己管轄之下的事業單位縣國營農場,和其它39名職工一樣分到了兩畝工資田,三分宅基地,三金由廠裡繳納有《2005年單位出具證明》,2005年我們被父親在世時的經理結拜兄弟等人誹謗陷害、挑撥離間,丈夫再次提出離婚不成,法院判下落不明…把我賣給山東省放高利貸生意的李,三個人沒有找到叫我大弟中國新年時間告訴我……!2006年縣政府搞開發,考試分配崗位我成績在前6名20名在政府工作,勞動局長賀海龍責問,你沒提前打招呼,想去哪裏告隨便,不過工資關係待遇在哪裏都一樣,強迫成了掃大街的清潔工,工作關係是財政全供待遇,2010年檢察院查明被她人頂替,屬於我的一套新房產也被轉賣。當時不相信……!
2008年2月5日上午嚴重工傷至今,工資多次停發,醫藥費不予報銷,法院枉法裁判……!兒子也受到迫害至今也渺無音信……前夫與違法犯罪份子狼狽為奸視我為敵,兄弟妹妹被黑惡勢力麻痺利用處處刁難與我,單位領導官官相護百般阻擾不准我上訪,就連當地的派出所北京市某些公安人員也成了它們的保護傘,多次綁架,恐嚇關押我,搶奪扣下我的手機,錢包鑰匙,身份證等等證件,工資卡,醫保卡,醫療卡,購物卡,證據材料,優盤,毀滅我手中的一切證據材料等等貴重物品和行李兩大包。更有甚者是勾結外地人強行將我賣到山東,三人沒有找到在中國新年之時,叫我大弟告訴我……無論我走到哪裏都有人跟蹤,租房也不讓居住,房東遭威嚇……
五、為了阻止我合理合法的上訪申訴,在2012年8月16至18號,中共十八大即將召開會議時,僱北京人員綁架搶劫變賣人質,以維穩為名強令違法辦案刑事拘留11天,將我公民身份證等等證件物品和行李搶走至今未還,截斷了我以後所有公民的行為活動及正常生活!敬請領導幫助我討回為盼。
二十多年來,為了一家人的生存,在我工傷未癒的情況下,我手拄雙拐艱難地找單位,市縣委領導,市縣信訪局,公檢法,省市縣勞動部門,國家信訪部門,……卻一次次慘遭迫害,他們妄圖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如今,蒼天有眼,習主席拉開了反腐反貪官肅紀的大幕,一些罪惡分子如坐針氈,我堅信真理是永恆的!
2014年10月18日清查隊把我清到豐台區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
洛寧駐京辦事處四個工作人員出具以下手續:
崔局長:
2014年10月18號市政局職工周金秀,在京滯留被清查至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現有我及在京值班三名鄉鎮工作人員共同接出,請在其回洛寧後,按周金秀所提出的要求一併書面答覆並給予經濟救助。並把要求的問題落實到位為盼
洛寧駐京信訪
李娟、程偉濤、柴京浦、代學彩
2014年10月18日
我要求歸還身份證等等證件沒給我落實,也拒不出具書面手續,在我強烈要求下市政局崔永濤局長派韋留憲送了五百元錢救助,叫我到上面找尊敬的領導:我該怎麼辦?
2014年4月向中紀委發舉報信財政編制退休檔案勞動局說失蹤,辦不了退休牽扯到黃金案同時,回河南找駐省巡視組辦事處門口,我被十幾個截訪人強行三次拖出,控制拉回24小時值班看守,無奈我發信息給巡視組,中紀委省政府,市政府,縣公安局,政法委,縣政府求救,此時崔永濤和公安局等人,派市政管理局韋留憲等人再次到洛陽市邙山嶺拘留所取假證據迫害我上訪計劃落空,證據被我提前取走,因我有錄音及書面證據確鑿,聽說後我逃走找省市信訪窗口被安保控制拒絕我信訪。周保全在我四弟孩子滿月現場威脅我大弟給我說,我代表政府宣佈,你必須放棄財政編制待遇及身份證等等證件物品。接受下崗職工待遇。再告狀就不要進兄弟家的門,孩子門的家你以後也別想去,去也不叫孩子給你開門!要不然就拿兄弟妹妹開刀!我情願斷絕關係、不達目的決不罷休……!
2014年5月13、15號崔永濤局長,派韋留憲幾次電話,告訴我說:「單位開會崔局長說:叫我看看你在哪裏給你送兩千塊錢,中央和省裡來人已經走了,你是單位的人,不能叫你餓死!這不明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43條,24條,《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7條,52條,54條,《殘疾人保護法》及《身份證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信訪條例》等等相關規定:
請求:尊敬的領導和媒體幫助介入依法過問!把冤案徹底查清,要求依法現場公開公證,還我公平公道!請求公開審理此案!查明1990年河南省洛寧縣上官金礦開發公司生產的黃金沒有出售,中國新年安排我父親出納一人值班看守,車禍被害身亡,故意造成混亂和死帳,出納本人的金錢和公司的黃金去了哪裏?還我清白!!!現場公開質證、討還我這被害人長女的真實身份,歸還我的身份證及被扣押的一切物品,財政全供編製高級工退休手續工資,國營農場統一新建職工宿舍樓房一套。徹底保障我和家人生命安全及人身自由,挽回國有已流失的黃金,給我被害冤死九泉之下的父親伸冤,給我康復機會、償還我欠的債務!治療多年上訪造成的疾病!為國為民發揮我所學技能做出自己的貢獻!我要求還我公道;我的兒女在哪裏?我有很多話要對您說,但迫於版面限制,難以盡言,……希望尊敬的領導您能幫我,還我以公道!
此致
尊敬的領導 申訴人:周金秀 聯繫電話:13161696795. 2014年7月18日
證據:
1、2013年10月被市政管理局局長崔永濤摳了兩道口子手指頭,血流如注揚長而去照片與證明。
2、2003年9月9日上官金礦證明一張證明我從來就不是下崗職工。
3、2005年10月15日國營農場證明一張,三金由廠裡繳納。
4、2011年5月18日洛陽市洛寧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後變動花名冊一張。
5、2006年4月21日洛寧縣勞動局組織考試 所評文章郭飛雄案連夜開庭至凌晨3點 多人圍觀被抓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