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羌:張德江借香港普選預演罷免習近平

孫明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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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5日訊】8月31日下午,江派常委張德江操控的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改框架進行表決,連落三閘,全面封殺港人爭取的真正民主普選。中共此舉激怒了香港民眾。9月22日,香港大學生開始罷課,公民抗命運動由此拉開序幕,並最終演變為「雨傘運動」。

9月28日,香港「和平佔中」正式啟動,江派培植的地下黨香港特首梁振英下令警察用催淚彈及胡椒噴霧鎮壓和平的示威民眾,引起國際社會輿論的紛紛譴責。

兩天后,9月30日,張德江的屬下、中共人大內務司副主任委員、原社科院副院長李慎明在黨媒人民網刊文,力挺在香港局勢激化中起催化作用的中共人大。

李慎明在文中引用了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的話:「我們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反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罷免主席。」

李慎明無意中洩露了江澤民集團安插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會的代言人張德江的野心和江派的「政變」秘密:用所謂「議會制」來制衡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總統制」。

所謂議會制,又稱內閣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種,特點是其政府首腦的支持,而這種支持通過兩種途徑落實:第一是議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腦贏得議會的信任投票。

採用議會制的國家,議會是國家權力中心。議會內閣制的政府首腦(行政首長)與國家元首分開,其國家元首通常是儀式性職務,不享有實際行政權,其權力一般僅限於任命議會中的多數黨領袖或者多黨政治聯盟領袖擔任政府總理。

總統制則是一種共和制政體,政府首腦同時也是國家元首,負責領導行政機構,與立法和司法機構分開,形成制衡。

實行總統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攬行政權力,公佈法律、發佈命令不需副署。除了個別重要任命需要通過議會外,政府官員由總統任命,向總統負責。總統無權解散國會,國會議員不能對總統投不信任票,但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案,並交由最高法院審理。

張德江的「議會制」,當然不是真正的議會制,但類似於議會制,就是讓中共政權中扮演議會角色的人大成為權力中心。事實上,中共人大封殺香港真普選,本身就是一次擴權行為。

據媒體報導,10月25日,前中共政協委員劉夢熊在香港媒體《明報》撰文稱,中共人大常委會8月31日關於香港政改的決定,犯有程序錯誤。

劉夢熊稱,香港基本法附件第7條規定,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果需要修改,需經立法會全體議員2/3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最終由中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人大常委會責任是「自下而上的最後把關」。

劉夢熊在文章中稱,這次中共人大提前介入,為特首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組成辦法和人數,以及特首候選人數等做出規定,「完全是越俎代庖」。

張德江為甚麼要讓中共人大提前介入,「越俎代庖」,通過香港政改的決議呢?就是為了擴權,並要坐實擴大的權力,使中共人大成為權力中心,壓過習近平當局,為「罷免」習近平作鋪墊和試探。

當然,從另一角度來看,習近平的「總統制」也不是真正的總統制,但其今年1月成立「深改組」和「國安委」等各種小組的舉措,分明是參照了總統制中的集權模式。

今年8月,中共《國家安全法》改名為《反間諜法》,當時就有港媒報導稱,騰出《國安法》之名是為今後的「大國安立法」讓路,此外或許還有一個動作,就是將成立情報總局。

無論是成立「深改組」和「國安委」,還是準備成立情報總局,習近平的目的都是為了從江派手中奪權,加強自己的權勢,使自己能以「國家元首」的身份掌控中共的核心權力。

繼6月10日運作出台香港白皮書和8月17日拍板組織「反佔中游行」之後,張德江操縱中共人大在8月31日封殺香港真普選,則是在給習近平「挖坑」,預演「罷免」習近平,此招果然陰險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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