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旺角清場 下班民眾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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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綜合報導)11月26日,香港警方在旺角彌敦道一代清場,期間警方被指過分使用武力,甚至連下班及路過此地的市民也被毆打,有市民指現場警察極為激動,「完全是殺紅了眼」,更有民眾稱清場警察無視法律,淪為集體犯法部隊,人權監察總幹事指警方有濫權之嫌。

警方26日完成彌敦道的清場行動,為了預防再次被佔領,警方在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至登打士街交界派出4000警力戒備,死守旺角以免有人重新佔領彌敦道。

傍晚約6時45分下班時分,大批市民在旺角銀行中心外聚集,警方到場將人群團團圍住,路經的巿民,特別是年輕人均要查身份證,有巿民在巴士站等車亦被警察問為何逗留,行人不滿警方擾民,多次與警察爭論。

據《852郵報》報導,黃小姐晚上收工後途經旺角,只是碰巧見到警民在港鐵站外衝突,於是站在後面位置圍觀。因為見到警察打人,她下意識叫了一句「唔好打人呀」,兩名警員就立即向她說「你講咩野呀!」,然後用力扯她。黃小姐形容,警員情緒極度激動,她從未見過如此面目猙獰和恐佈的表情,「完全是殺紅了眼」。兩名警員大力扯她,令她失重心跌向地上,期間頭部大力撞向電燈柱,發出「砰」一聲,被扯跌的過程亦被TVB鏡頭拍下。

黃小姐說,幸好即時有一個老伯把她拉走,否則肯定會被捕。她後來感到頭部相當疼痛,擔心會有腦震盪,而因為憂慮廣華醫院會有衝突,於是去了瑪麗醫院治理。醫生建議她醫院一天觀察。

她批評警方完全失去理智,明明自己無示威、無衝擊、無犯法(當時站在行人路上),不明白警察為何要這樣襲擊她。

據SocREC短片,一名年輕男子在旺角表示,自己並非示威者,只是過馬路而已,就被多位警員按下,用警棍狂打,令他面部出現傷痕。他大叫跌了電話想拾回,但警員只是繼續推走他,並高呼「危險」。該名男子感到非常委屈無奈,有熱心市民替他找回眼鏡和電話,但已全部損毀。

SocREC短片片段,晚上10時50分左右亞皆老街近新之城發生警民衝突。片段片頭所見,有市民被警員按在地上後,有警員以警棍多次擊向已無威脅的市民。根據SocREC記者目擊,警方其後將該市民拉入樓梯,並疑似再用腳踢向該市民。

據大紀元所拍視頻顯示,當晚,警察突然驅趕彌敦道和豉油街交界處的市民,一位市民被3警按倒在地,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後,一名警察用警棍不斷擊打該民眾的上身,該民眾表情極為痛苦。

西洋菜南街及山東街一帶,有購物的婦人被警察狂推受驚大哭,暈倒地上;一名便衣警員路過放在路旁的糖果屋易拉架,用警棍狂打至變形以發洩;有身穿螢光黃風衣的市民被警員推倒在地上,膠拖亦甩掉,遭警察帶走,亦有人被警察打至頭破血流。

現場執勤的警察不停喝罵路過警方人鏈的路人。晚上7時,旺角地鐵站E出口附近,警察指令途人「一路向前行,唔好度搞事」。警長鄭志光大聲喝令途人「繼續向前行」,一名年輕男子回應「我行緊喇」,隨即被鄭志光用手捏頸推入警方人鏈後,不知所終。鄭志光早於上月鎮壓旺角示威者時已被投訴亂棍打人。

范中流在《852郵報》撰文,認為警方在清場過程中犯有無視禁制令、誣告佔領人士偷竊物資、違法使用警棍、肆意侵犯市民自由人權等十宗罪,范表示香港警察在11月25及26日這兩天,再次向公眾示範如何沒有最差,只有更差,公平、公正及專業等形容詞恐怕已不再適用於警察,取而代之的,只是一隊無視法律踐踏法治的集體犯法部隊。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26日以觀察員身份在旺角佔領區視察警方清場,他認為警方將聚集在行人路上巿民一併驅趕、甚至拘捕,有濫權之嫌,「除非警方有證據在行人路被拘捕人士,曾經係佔中示威者;否則見人在街上就拉,是一個好極權、瘋狂社會才會發生」。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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