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密蘇里州佛格森25日路透電)美國密蘇里州1個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槍殺美國非裔青少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布朗的家人除了在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外,或許再也沒有其他更好的司法資源。
密州聖路易郡大陪審團昨天決定不起訴白人警察威爾森(Darren Wilson),再加上聯邦層級提出刑事起訴的門檻非常高,因此布朗(Michael Brown)家人也許會追隨其他美國員警開槍的引人注目案件,提出過失致死或侵犯民權民事訴訟。
在部分這類案件中,警察局所屬主管機關會同意支付數百萬美元和解。
紐約州律師和前檢察官卡蘭(Paul Callan)說:「在許多政治力量的影響下,或許會讓布朗家庭有機會很快獲得和解。」
美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輕於刑事案件。原告只有義務展現證據優勢,無須排除合理懷疑。
近年美國民眾遭警方開槍致死的3個案例都引發廣泛注意,但最終警方都未遭謀殺定罪。
回溯當時的報導,3起案例中遭槍殺的家庭都獲得和解金,包含紐約市同意支付715萬美元,賠償非裔男性貝爾(Sean Bell)的家人和朋友。芝加哥市同意與非裔男子法默(Flint Farmer)家屬以410萬美元和解。加州1個交通局也說,會以280萬美元與非裔男子葛蘭特(Oscar Grant)家屬和解。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律系教授史瓦茲(Joanna Schwartz)說:「員警遭刑事起訴的案例很罕見,但大部分提起民事訴訟的案例都非常成功。」(譯者:中央社張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