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16日訊】 (大紀元記者林霏溫哥華綜合報導)卑詩一男子因誤判,沉冤入獄27年。數十年後警方複查類似案件時,發現了真兇,冤案方得昭雪,不過蒙冤男獲釋後,向卑詩省法院上訴索賠被駁回,該男子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尋求公道。
1983年,時年36歲的伊萬.亨利(Ivan Henry),因涉嫌1981年5月至1982年6月期間發生在溫哥華的連串強姦案,亨利被以強姦、強姦未遂和猥褻等十項指控定罪,鋃鐺入獄27年,其間亨利的祖母、父親、母親和妻子先後離世。
亨利始終沒有認罪。他的女兒也一直為父親的上訴而奔走。
二十多年後,警方對一批相似性侵案件審查時,DNA檢測表明,溫哥華另一名男子,才是真正的罪犯。2010年,伊萬.亨利的案件被推翻。
亨利獲釋後不久,對卑詩省和聯邦總檢察長、溫哥華市府及警察部門的三名人員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他失去人身自由,失去名譽以及享受生活等各方面進行賠償。亨利在渥太華法院門外表示,補償是微不足道的。 「錢不能換回我的家人,錢也不能換回逝去的時光。」但卑詩省法院卻駁回了亨利的上訴。
2009年,亨利的女兒譚雅表示,對她父親的誤判給家人帶來了極大打擊。他們被從社區中趕出,搬了幾次家,並試圖隱姓埋名的生活。
亨利的律師稱,卑詩省的檢控官拒絕公開有關他案件的某些信息,而那些信息可以證明當時檢控官犯了錯誤。這些信息包括了DNA證據,當時還存在其他的嫌疑人,在亨利被捕後類似的性騷擾案件依然發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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