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TPS身份不可衍生至兒女
【大紀元2014年10月31日訊】(紐約編譯報導)本判例是兩案並理,當事人姐妹是薩爾瓦多(El Salvador)居民,母親在2001年獲得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TPS)。姐妹倆2003年8月24日來美國(尚未成年),兩天後接到出庭通知。從2005年開始,姐妹倆兩次提交TPS申請都被拒。但是,2009年8月25日移民法官基於第九巡迴法庭的一個判例給予了當事人臨時保護身份。國土安全部不同意,上訴到移民上訴局。
根據第九巡迴法庭判例,移民法官認為,因為姐妹倆持續居留在美國,而且母親也持續居住在這裡,所以姐妹倆可以從母親的TPS身份中衍生獲得TPS。移民上訴局對此不認同,上訴局指出,移民法244(a)款沒有提供任何通過「衍生」獲得TPS身份的機會。移民法確實規定了,有資格獲得TPS的外國人的孩子,可能可以通過後續的註冊獲得TPS,但規定了幾個前提,其中之一的是在該國獲指定為TPS國家時孩子身在美國,而且此後一直持續居住在美國。薩爾瓦多是在2001年3月9日被指定為TPS國家的,如果姐妹倆要基於母親的TPS申請,必須從那個時間開始就呆在美國。而當事人是從2003年8月24日來美國的,所以並不符合這一條件。
基於上述理由,移民上訴局批准了國土安全部的上訴,推翻了移民法官的裁決,將案件駁回重審,並要求移民法官做出與本意見相一致的裁決。
案件名:Matter of Ingrid Carolina DUARTE-LUNA;Matter of Bessy Beatriz LUNA
案件編號:26 I&N Dec. 325 (BIA 2014),移民上訴局2014年6月20日決定
責任編輯:艾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