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報道)雨傘運動持續月餘,特首梁振英迴避港人訴求的同時,利用警方作為工具,對佔領者及示威者進行武力清場,甚至縱容黑社會暴力行為。民陣昨日宣佈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佔領運動期間,警方涉嫌濫用武力個案,為示威者提供法律支援。
早前社福界選委曾健超遭7名警察毆打,百多名社工去到警察總部報案指控警方濫用武力,民陣收到報告,指案件已轉介投訴警察科。有關做法是把刑事案件降格為內部調查,民陣認為事件不尋常。
民陣於是決定成立「民間警察投訴科」,逢星期二和星期四會在金鐘夏慤道設置街站,收集警方被指濫用武力的個案,警權組召集人陳樹暉說:「希望接受這些警方濫權的資料,日後我們提交報告,甚至協助示威者提出起訴都有用,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看到過去一個月內,警方處理其內部投訴不透明,甚至有故意拖延的情況,所以我們民間自己做的時候,甚至提供法律支援可以加速投訴的進行,甚至比警隊自己調查更加有效率。」如果有足夠證據,有可能循民事或刑事途徑向警方追究,亦會將個案轉介投訴警察課。
民陣指稱,自佔領運動開始以來,警方多次使用過份武力,涉嫌違反《警察通例》,處理投訴時又欠缺透明度,陳樹暉說:「因為即使有口頭警告我們還要看他們所使用的方式是否妥當,例如用警棍打示威者的頭部,甚至在不夠6尺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本身即使有口頭警告都會有很大機會傷害到示威者,所以他們是不恰當的使用武力,並非沒有依照程序。」他又批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否認有亮出「停止衝擊否則開槍」警告牌的言論,與事實不符。
民陣又列舉警方涉嫌濫用武力的行為,包括濫用胡椒噴霧對付和平示威者及記者、濫用武力制服示威者、危險使用警棍、胡亂使用催淚彈。同時涉及疏忽職守、濫用權力或涉嫌違反警察通例,包括限制醫護人員急救及攻擊醫護人員;阻礙傳媒採訪及攻擊記者、包庇違規警員、以男警處理女示威者及隱藏委任證及警員編號。
責任編輯: 孫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