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源:你和它談法治,它和你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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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27日訊】

你和它談國情,它和你講接軌。
你和它談接軌,它和你講政治。
你和它談政治,它和你講法治。
你和它談法治,它和你耍流氓。
——民謠

「你和它談國情,它和你講接軌。」

很多人質疑,底層民眾的月收入只有一、兩千元,三、四千元的情況下,為何國企高管(實際是中共體制內的官員)的年薪動輒就幾百萬元,上千萬元?它們「解釋」說,這是與國際接軌。

「你和它談接軌,它和你講政治。」

在中國民眾普遍覺醒,越來越認清中共,認清中國現狀的局面下,越來越多的媒體人開始談論普世價值,討論西方民主政體,而中宣部經常公開或半公開的叫囂,「新聞從業者、媒體工作者要講政治,把政治放在第一位!」

「你和它談政治,它和你講法治。」

作家邊民,作家鐵流等等民主人士,出於對這個國家的熱愛,呼籲政治改良或批評政治現狀,都遭到了非法拘捕。幾百名藝術家、正義人士支持香港真普選的「雨傘運動」也被非法拘捕,用的最多的「罪名」就是「擾亂社會秩序」。

「你和它談法治,它和你耍流氓。」

1999年7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出於妒忌和對權力的不安全感,利用中共的專制機器,悍然發動了對一億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鎮壓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更使法律變成一紙空文,使中共的憲法成為一紙空文。很多法官面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抗辯,公開在法庭上宣稱「不要跟我講法律」。

2014年10月16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對被綁架半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黨富強和張振德非法開庭,法庭上,兩位北京律師就公訴人指控兩位當事人「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從法律角度給出了強有力的辯護。

張傳利律師質問「公訴人」,當事人張振德組織利用了哪種邪教組織?有甚麼能力可以利用該組織?他下的甚麼命令?怎麼利用的?他有沒有從該組織接受過指令或資助等等?又破壞了哪條法律法規的實施?

張傳利律師出示了中共國務院文件中明確的邪教組織,以及中共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的公告,指明其中根本沒有提及法輪功,因此不能在沒有任何法律明文規定的前提下定罪。

說到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張律師說:「在本案中,我的當事人張振德只是普普通通的公民,他有甚麼能力或者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呢?!」

對於律師的質疑,「公訴人」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公訴人」董自華只能多次威脅律師:「你是在弘揚法輪功嗎?」「你是在宣傳法輪功嗎?」「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你不知道法輪功是甚麼性質嗎?!」

因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可以不講任何法律,很多不法官員為了迫害其他民眾,如被強迫拆遷者、上訪者等,也給他們扣上法輪功的帽子,以便可以肆意迫害。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產業鏈一旦形成,也蔓延到了其他民眾,武漢地下「販腎」產業鏈、江西南昌「圈養活人」賣腎案、山西6歲孩童小斌斌被擄挖眼搶角膜等,都是迫害法輪功後的延伸。這些案例可以從一個側面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讓更多中國人成為迫害的受害者,只是中共一直在掩蓋事件真相。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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