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常飛者積分」助澳當局抓捕漢龍逃犯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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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何偉悉尼編譯報導)涉嫌澳洲歷史上最大的內幕交易,並於2011年逃離澳洲的中國漢龍集團高管肖輝,儘管在中國改名換姓,但因不願放棄以前航空公司「常飛者積分」(frequent flyer points),在轉帳戶時露餡,給澳洲當局提供了關鍵線索,促成了本月初他在香港的被擒。

轉「常飛者積分」露餡香港被擒

據《週末澳洲人報》報導,肖輝逃離澳洲已有2年多,澳洲當局似乎已無法對其施加法律的影響。如果不是捨不得放棄他在揮霍生活中累積的可觀「常飛者積分」,把這些積分轉到他新名字「埃里克」(Eric)的帳戶下,從而暴露了自己,他或許依然可逍遙法外。

澳洲當局抓住了這一機會,從這兩個帳戶的線索通過一系列的調查,確定了肖輝兩個身份之間的關係,下達逮捕令,通過香港當局,在上星期日(1月12日)晚上當肖輝開車經香港邊境時,將他逮捕。

作為漢龍集團在澳洲董事會的總經理,肖涉嫌澳洲歷史上最大內幕交易的主謀,他和其他三名澳洲漢龍集團高管被指控,策劃和參與了2011年中對澳洲資源公司聖丹斯資源和納曼資源收購過程中的一系列內幕交易。他逃離澳洲後,被澳洲當局以104條控罪通緝。

澳當局自去年3月就得知肖輝在香港露面的消息,直到去年11月,調查人員才提出逮捕他的要求。第一次的逮捕令在是去年11月23日發出,但那時肖輝已在一週前離開香港。

澳洲當局相信肖輝會回到香港,將他捉拿歸案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因為他的生活方式決定了他頻繁地涉足於世界的各個角落,儘管他是一個在逃犯。

他在逃回中國後用新的名字去過澳門、蒙古、中東、法國、美國和非洲,曾前往香港不下七次。根據他出國的頻率和在國外呆的時間長度,顯然透露了他認為澳洲當局已無法找到他,他大可不必小心對待澳洲通緝令的心態。

現在,肖輝將成為面臨入獄的第二個前漢龍高管。該公司前投資總監朱博施因涉及內幕交易已在去年被澳洲法庭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的監禁。

案例遠超漢龍高管內幕交易

《週末澳洲人報》透露,肖輝的案子遠超過漢龍高管的內幕交易。據瞭解,澳洲當局聲稱他通過一些其他帳戶,其中有些是設在海外的帳戶,在聖丹斯和納曼資源公司的股份交易上進行了廣泛的內幕交易。據悉,新加坡、美國和加拿大的監管機構也在調查境內是否也有帳戶與肖輝牽連,被用來進行內幕交易。

去年,朱博施在其認罪書中說肖輝是這場內幕交易的主要策劃者,肖輝定了方案之後,由朱博施,漢龍集團總裁Nelson Chen和財務總監Simon Yang共同參與設立內幕交易的投資基金。

肖輝被指控從內幕交易中所獲得的利潤是其他漢龍高管的幾倍。在朱博施案中,該夥人被發現從內幕交易中獲利約190萬澳元。

朱博施在認罪書中詳細說明,漢龍提出以1.43億澳元收購班納曼資源有限公司(Bannerman Resources Limited)的主要目的是製造班納曼資源的內幕消息,並使該集團可以 「從事內幕交易」。他還講了,在漢龍正式提出以130億澳元競購聖丹斯資源的前一天晚上,肖輝將他從與聖丹斯高管的晚宴上叫出去,指示他開始購買聖丹斯股票。

朱在其認罪書中還講到了他與肖輝在任漢龍高管時所享受的「極度奢侈的生活」, 「我在六個月內花了超過200小時周遊世界,我一直是坐商務艙,有時是一等艙,」他說。

「在每一個國家我住的都是最好的酒店。在香港,我一直住香格里拉酒店1千澳元一晚上的貴賓房。肖輝和我一天兩次在最好的餐館進餐,每天隨意地在食物和飲料上花費超過3000美元。」

他還提及肖輝購買了澳洲市場價為130萬的最高級的奧迪Q7和奧迪S5,以供他和肖輝在北京工作時使用。

肖輝的被捕是澳洲證券及投資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一項重大突破。該監察機構在對漢龍內幕交易的調查上所花費的時間和金錢,以及參與調查的人員數量是在同類企業調查中規模最大的。

而它的意義還在於所涉嫌高管的資歷。這不是一個門外漢碰巧得到有關交易的敏感信息,從而在交易中獲利的那種情況,這些指控表明漢龍高管是有組織和蓄意地操縱市場,並通過收購澳洲資源公司進行內幕交易。

澳稅務機關Wickenby項目的專案組成員參與了澳洲監察機構的調查,目前正在緊密觀察引渡肖輝的法律程序的進展。

這是澳洲當局首例試圖引渡涉及內幕交易指控罪犯的案例。

在中國改名從操舊業重建家庭

調查發現肖輝在回到中國後改名為肖嘉義,重建他的職業生涯。他在總部位於香港的東英金融集團任投資總經理。該公司網站介紹他具有「廣泛的投資,融資及國際礦業市場運營經驗」,和他在多家上市礦業公司擔任董事的歷史(目前已經刪除)。

此外,他還重建了家庭。在2011年,澳洲法庭在允許肖輝回中國兩天的前提條件是他的妻子胡西柯要交出她的護照,她和兩個孩子不得離澳。肖輝逃離澳洲後,胡西柯在2012年向法庭提出拿回護照的申請,被法庭拒絕。在同一時期,肖輝的父母曾來到澳洲,將他一歲的兒子帶離澳洲,把年歲大一些的女兒留給胡西柯。

去年年中,胡西柯設法在澳洲與肖輝離了婚,由此拿回她的護照。但令人驚訝的是,當肖輝被捕後,他在香港公司的一個女人聲稱是他妻子。目前還不清楚這個女人是否是胡西柯。

等待肖輝的將是一個嚴厲的刑期

預計肖輝被引渡回澳洲後,檢察官將提出一個嚴厲的刑期。朱博施在較早時就已認罪,從而被判處27個月監禁。對肖輝的指控將遠重於朱博施,並且他違反澳洲法庭的規定逃離澳洲也將加重他的罪行。

澳洲當局將在2月24日香港法院開庭時提出引渡肖輝回澳洲的申請,案件將在很大程度上將依賴於過去2年半中收集的證據,而朱博施提供的證詞已將其關鍵作用。

此外,由於缺乏證據,澳洲當局已終止對另外兩名漢龍高管集團成員納爾遜陳和西蒙楊(Nelson Chen and Simon Yang)的調查。這兩人現在繼續生活在澳洲,並且仍然是漢龍集團的僱員。納爾遜陳最近還被晉陞為一澳洲上市公司莫裡鐵礦(Moly Mines)的主席,漢龍在該公司擁有大部份的股份。澳洲當局希望能在對肖輝的審判中獲得足夠的證據來恢復對這兩人的調查。

如果罪名成立,在相當的時間內,肖輝將無法享受航空公司的「常飛者積分」。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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