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南澳最高法庭一名女法官因酒醉駕車撞倒一個騎自行車的人,現被處罰1300澳元。
據澳新社消息,51歲的南澳最高法庭法官班普頓(Anne Bampton)於15日(週三)在阿德雷德地方法庭出庭受審。 她承認自己在去年11月30日由於酒後駕車,撞倒一位騎自行車的女士。 肇事之後警察記錄她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0.12。
在被告席上,班普頓表示她非常抱歉,並對自己的行為深感羞愧。
她向那位被自己撞倒的女士、南澳人民、南澳司法機構以及自己的四個孩子表示道歉。
該案法官戈爾瑞(David Gurry)考慮到她的駕照已經被吊銷了一個月零14天,將她的駕照再吊銷八個月零14天,同時對她處以1300澳元的罰款。她還須支付其它費用,包括向那位受撞者提供10澳元的換車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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