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1月15日訊】我們一家是察布查爾縣的農民,1998年,我公公黨上龍得知察縣政府出台政策,可以承包土地,就承包了村裡的土地約100畝。2000年,當時的縣委、縣政府在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決策指引下,制定、發佈了25號文件,大張旗鼓地號召縣內外的人士到我們縣投資發展經濟,辦廠、開發荒地。這一年,我丈夫黨學良從學校畢業,回家經營農業,我們又從孔扎乞牛錄鄉錫伯族人那裏流轉了400畝鹽鹼地,邊改造邊種,經營了五年。2004年,我們又經過兩次協議,從縣食品公司承包了土地1100多畝,每年每畝承包費幾十元,合同經過縣公證處的公證。
好地承包費能這麼低嗎?這些地大部份屬半戈壁性的劣質土地,撿石頭是最大最艱苦的活,好像永遠也撿不完,土地從收穫到播種這段空閒時節,我們人手不夠,要僱人,跟在拖拉機拖車後面,撿起石頭扔在拖斗裡。年年都要撿。我們還挖了四公里的排洪渠,打了三眼灌溉機井,平整土地,架電線,修路,購買大型農機具,種了10萬多棵樹,形成防風生態林,累計投資300多萬元。我們全家勞作人手根本不夠,還僱用常年工五六人,臨時工、項目工多時有150多人。僱一個工每天2004年時要付50元,到2012年時要100多元。經過多年的改良土地,荒地變成良田,到2011年,畝產籽棉達到300公斤,甜菜5噸,栽的樹也都成活了,有一千多畝地還被改造成了稻田。/
誰能想到,2010年,縣委新上任一個書記,叫王奕文,變了政策,搞甚麼「土地清查」,2011年10月8日,察布查爾縣公安局警察把我公公黨上龍抓走審問,並關進了看守所,縣法院以「非法佔用土地」罪,判我公公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三年。我公公直到2012年3月15日才放出來,這次被關押五個月零八天。
2012年開春,察縣政府出台了一份7號文件,強行廢除三百多戶的土地承包合同,沒收承包的土地達18萬多畝,我們家就是被非法沒收土地的承包戶之一,承包期為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的土地,我們只經營了八年,剛改造得差不多了,開始有些收益了,就被政府「清查」沒收了,一份補償都不給。土匪、強盜也沒這麼狠這麼黑嘛!綽霍爾鄉政府強行廢除合同,把我們的承包改造好的土地,以每畝每年三四百元的高價,轉租給另外一家種植經營,四月份就不准我們進地了。
我們承包改造的土地種的樹已有碗口粗了,後來的種植戶只管種地,不管我們樹木的死活,為此我們多次到鄉政府交涉,鄉政府只是說我們承包土地的合同不合法,樹木我們也別管了。就這樣政府也不澆樹,也不讓我們澆樹,直到5月28日,樹還是沒有澆水,眼看樹木就要枯死,這都是我們多少年栽培澆水管護,用血汗培育出的林木呀!誰能忍心看著它旱死?這時我們就下定決心要救我們的樹木,進地澆樹!察縣政府就動用了公安派出所警察和鄉鎮幹部、民兵幾十人強行阻止我們澆樹,5月31日把我公公黨上龍和我丈夫黨學良強行押到綽霍爾鄉派出所,直到晚上12點才放出來。深夜,他們把我丈夫趕出來就不管了,我丈夫又饑又渴走了10公里到地裡。6月2日綽霍爾鄉副鄉長和村黨支部書記帶領城鎮派出所幹警等多人,強行把我公公和我丈夫帶走,又關押4天零10小時。我公公和我丈夫6月7日被放出來後,看見政府還沒派人澆樹,就直接到我們地裡澆水、管理。7月4日,察縣政府又出動了公安局、派出所、國土局、鄉鎮領導及後來的土地租賃人等23人,到地裡不讓我們澆樹,又把我公公和我丈夫關押到派出所。7月6日,政府又以我公公「不服從管理」為由,把我公公收監,執行2011年兩年徒刑的余刑。我公公62歲了,被送進伊寧市少年管教所,與十幾歲的孩子關押在一起,要關到2014年1月30日。
我們承包土地,是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有合法的合同,並在當地公證處做過公證;我們投資改造土地,改變生產條件,政府又沒給我們投資一分錢;籌資拉電線打井,一切設施都屬於我們的,我們怎麼就無權使用呢?樹是我們栽的,我們不忍心旱死,澆樹護樹,又沒做違法的事情,察縣政府就這樣掠奪我們承包改良的土地,一點補償都不給,還三番五次地關押我們。土地被搶走,十萬多棵樹枯死得差不多了,我公公又被關押著,我們實在接受不了這樣的損失,忍受不了這樣的冤屈。
新疆自治區廣播電台有個直播節目,叫「新廣行風熱線」,2012年7月13日,伊犁州副州長李成在這個欄目作客,與聽眾交談。我們打通了這個欄目的聽眾熱線,就察縣政府沒收土地的問題詢問了李成,李成叫孔扎乞牛錄鄉書記陶春雷回答,陶春雷謊說他不清楚這件事,他調查一下。7月19日,我們到伊犁州政府上訪,當天下午,我丈夫黨學良就被孔扎乞牛錄鄉派出所抓去,拘留了8天。
黨學良這次獲釋後,我們到新疆自治區政府上訪,又與另外七人到北京上訪。縣人大副主任、信訪局、警察十幾人也尾隨我們到北京,跟蹤監視我們。國務院信訪辦說問題已轉到新疆自治區政府,叫我們回新疆解決。我們到了烏魯木齊,自治區信訪局的人說我們沒帶戶口本,不具備上訪條件。縣上的十幾個人也跟到了自治區信訪局。在自治區信訪接待室裡,我看到縣上的人對著我們拍照,我也對著這個人拍照,這個人搶我的相機,我們吵了起來。信訪接待人員叫來了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們一行四個人帶到派出所訊問,做筆錄,我們在筆錄上簽了字,才被放了。
在這近一年半中,我公公被拘留兩次,後被判刑;我丈夫被拘留三次。我和我丈夫黨學良到伊犁州上訪四次,自治區上訪了4次,到北京上訪了6次,每次都有政府人員跟蹤、監視、監聽。在開「十八大」那段日子裡,察縣政府的人,還有察縣公安局的警察,經常到我們家來,連騙帶嚇,問我我丈夫是不是到北京上訪去了?啥時間回來?他們說上訪也沒有用,讓黨學良回來吧。這種情況下黨學良敢回來嗎?
2013年開春,要開「兩會」了,要春耕了,察縣政府派人到我們家樓下,晝夜監視我們,看我們是不是要種地,是不是要到北京上訪,被我發現了,為此引起爭吵,後來政府派人直接在我們樓對面租房監視我們。黨學良自7月到自治區、北京上訪,至今沒敢回察縣,東躲西藏,漂泊在外。
我們一家為了改良土地,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我與黨學良結婚,連房子都沒買,至今還揹負100多萬的貸款。現在地沒了,公公關在監獄裡,丈夫上訪近半年連家都不敢回,我一人帶著兩個孩子,靠替人賣二手房勉強維生,察縣的警察還找我賣房的公司經理談過話,讓經理對我「做工作」,施加壓力。警察還把電話打到我的辦公室。天天都有催討的債主打電話、登門,我用甚麼來償還啊!這日子怎麼過?
對於我們家的遭遇,請大家評論一下,到底是我們平民百姓做錯了,還是察縣政府明搶土地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急切盼望真正的青天出現在我們的身邊。我只要求政府能尊重合同,歸還我們承包開發的土地,賠償我們近兩年來的損失。
肖紅 泣訴
2013年12月28日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