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壇法院重判法輪功學員 律師:指控證據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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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2013年7月23日,江蘇常州法輪功學員史菊紅遭冒充煤氣公司職工的警察騙開門後抓捕。1月14日下午,史菊紅案在金壇法院開庭。辯護律師當庭為史菊紅做無罪辯護,並指出當事人沒有任何違法,控方所謂證據與罪名沒有任何關聯。而法院仍按事先早已擬定的罪名判史菊紅四年刑期。

勞教制度被廢除後,並不意味著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法律的保護。據一位關注法輪功信仰案件的律師透露,目前有關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判無罪的基本上沒有。

金壇法院違法判決 律師:指控證據不構成犯罪

金壇法院14日下午對法輪功學員史菊紅以所謂的「利用X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開庭,而當天的法庭上,中共公安機關及檢察院羅列的所謂犯罪證據,是在史菊紅家搜到一些法輪功的真相資料、真相錢幣、法輪功書籍、從網站上下載一些在自己硬盤上。

當事人的辯護律師李春富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表示,儘管公安機關、檢查院羅列了不少罪名,但從中國的現行法律來講,這些指控構不成犯罪。

他進一步分析:「從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來看,所有的指控與罪名沒有任何關聯,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史菊紅持有公訴人所列的證據,沒有任何違法的地方,只能說明史菊紅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其他的證明不了。

律師最後表示:「作為律師,我認為史菊紅的行為沒有對社會構成嚴重危害性,不能上升到刑法的高度,不構成犯罪。但是很遺憾法院還是對她做了有罪判決,判了四年。」

史菊紅豆家人也表示,庭上法官和公訴方不聽律師辯護,對方提出的所謂犯罪證據,辯方都給予一一反駁,但庭上根本就不理。還是一意孤行按他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感覺事先已經定好的量刑——判四年。

史菊紅家屬表示對法院的違法判決將上訴。

警方身穿煤氣公司制服 冒充騙開門抓人

去年7月23日上午十時左右,史菊紅正在家中做飯,當地金壇市國保大隊、金壇華城派出所警察7、8人,身穿港華燃氣標誌的工作服,冒充煤氣公司的人騙史菊紅開門後就一擁而入,像強盜搶劫一樣翻箱倒櫃抄家,拿走了電腦、打印機、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給任何收據,並直接將史菊紅從家中綁架去了金壇市暉園賓館。

一週後7月30日史菊紅被帶到當地的華城派出所,期間遭到警方的酷刑折磨,他們甚至威脅史菊紅,要綁架其女兒。

7月31日史菊紅被送去常州市看守所,關押至今。警方在史菊紅家人的責問下,才在31日給家屬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

勞教所被廢除後 法輪功學員被送洗腦班、被直接判刑增多

據大陸一位關注法輪功信仰案件的律師介紹,勞教制度被廢除後,有一些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以前是家屬追的比較緊,提前將當局的違法行為揭露出來,可能就會轉為勞教,但現在有些就移交檢察院起訴,一旦立案送到法院去,基本上就被判有罪了。

明慧網題為「勞教所解體,洗腦班更應被廢除」一文表示,去年12月28日中共被迫正式廢止勞教,這意味著已實施半世紀、特別被江氏集團用於迫害法輪功的勞教制度滅亡。但這並不意味著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法律的保護,因為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被轉移到了各地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而「洗腦班」是中共另一個私設的法外黑獄,勞教所的所有罪惡它幾乎全部都有,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全國被判刑、送洗腦班人數是被勞教人數的四十五倍,同時,勞教所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各洗腦班繼續關押,以至於有些地方政府看到了苗頭,開始投資擴建洗腦班,如二零一三年十月,湖北省「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在咸寧市勞教(戒毒)所掛牌成立,計劃用三億元,對全市縣法輪功學員實施洗腦轉化。

隨著洗腦班的死灰復燃,很多地方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大規模迫害,如從二零一三年七月份到八月十日僅一個多月,至少有一百零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這些案例波及全國十六個省市。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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