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0日路透電)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今天裁定,蘋果公司(Apple)生產iPhone時,沒有使用谷歌(Google)旗下摩托羅拉行動公司(Motorola Mobility)的專利技術。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認為蘋果iPhone沒有侵犯谷歌專利,維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去年4月的判決不變。
摩托羅拉發布聲明表示:「我們對這樣的判決感到失望,正在評估下一步。」
蘋果沒有就判決做出評論。(譯者:中央社林亭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