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會議爭持激烈 七大議案政治局內部受阻

【大紀元2013年09月08日訊】中共黨政軍高層在夏都北戴河召開了5個中央級會議,原定會期15天,卻於8月13日提前結束。會議討論、審議的12個有關政治、經濟、社會的重大議案中,有7個重大議案因爭持激烈、分歧嚴重而被擱置。

7個重大議案分歧嚴重被擱置

香港《爭鳴》9月號報導,黨政軍高層原安排在夏都北戴河召開4個中央級會議,並定在8月17日結束。現會議已提前在8月13日結束,期間又增加了一個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中央各部委辦、省、地區、各大軍區負責人出席。

在夏都召開的為期11天的5個中央級會議期間,大會、小會交叉進行,僅各種小會就有28個,主要是協調討論政經議案,希望能把分歧、爭議減到最小程度,但事與願違。據有關消息稱:在討論、審議12個有關政治、經濟、社會的重大議案中,有7個重大議案因爭持激烈、分歧嚴重而被擱置,有的議案已是近10多年來老生常談的社會民意主流和呼聲強烈的訴求。

官員申報公示財產 政治局內部受阻

關於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按規則、按時間申報、公開、公示個人、配偶及子女經濟來源和財產。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國務委員、人大副委員長、中紀委常委在9月底完成申報,並作出公開、公示;

(二)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紀委委員、中央部委辦正部級、地方黨政、人大、政協正省級在10月底前完成申報,並作出公開、公示;

(三)中央部委辦副部級、地方副省級在11月前完成申報,並作出公開、公示;

(四)中央司局級、地方地廳級在12月底前完成申報,並作出公開、公示;

(五)黨政、國家機關部門縣處級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申報,並作出公開、公示;

(六)為有關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議案,交付中共人大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列入法律條文通過生效;

(七)在過渡期,凡不能按規定、按時申報、公開、公示,經教育批評仍不改正,一律開除黨籍、撒銷公職處分。

據知,有關申報、公開、公示財產的議案在政治局內部就有阻力和反對意見,中央部委、地方黨政負責人持反對、保留意見的佔大多數,其中所謂理據是:公開、公示後社會會震盪、會形成對黨政高、中級幹部沉重壓力,導致社會混亂、管治失控等。

官員家屬外國國籍和居留權問題

關於黨政軍、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的配偶子女在外國持有當地國籍、居留權等處理意見。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地方司師(副級)以上黨政軍幹部要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抉擇、處理,否則必須離開所在部門、單位所擔任的職務;

(二)凡配偶、子女持有外國國籍、居留權的一律不宜在黨政、國家機關、部門擔任正級縣處級幹部,不宜在軍隊、國防等系統擔任領導職務;

據中組部7月中旬報告指:現職副省部級高級幹部中,有近1,300多位的配偶、子女在外國有居留權、持外國國籍;現職地廳級高級幹部中,有7,200多位的配偶、子女在外國有居留權、持外國國籍。

現已退離休的政治局常委、委員、人大副委員長、國務委員、政協副主席當中有42位的子女在外國持有外國國籍、居留權。

關於官員超規格福利和住房

關於在職(包括已退離休)公職人員持有超規格、標準享有國家福利、補助性住宅處理意見。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上繳有關超規格、超標準的住宅;

(二)按當年市值價補價,但不准出售;

(三)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出正當理由又繼續佔有住宅的一律作違紀處理。

社科院、住房建設部、中央研究室聯合調查報告指:已退離休地廳級或以上幹部86%以上是違規、超標持有業權住宅,約有15萬7,000多套。現任地廳級或以上幹部,68%以上是違規、超標持有業權住宅。

此外,其他被擱置的議案還有:關於民主黨派人士、無黨派人士通過正常人事、組織程序擔任中央部委、地方省、市、縣政府正級職務,地方高、中級法院正級院長,高、中級檢察院正級檢察長;黨政、國家機關、部門持有的「小金庫」要在規定時問內封存、上繳,按中央政策統一處理;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券和地方負債承受力規定意見;省級地方政府人員編制及薪酬、福利等待遇的意見等諸多問題被擱置。

(責任編輯:郭惠)

相關新聞
時代:谷開來案北戴河會議洩露中共嚴重擔憂
台媒:北戴河會議 極度隱密也關鍵
北戴河「慘淡」 外媒:薄案風暴「刮倒」中共
王軍濤:2012北戴河會議 中共專制潰敗的前兆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