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薄熙來遭到的是第二次判決

薄熙來犯酷刑罪 六年前澳洲法院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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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05日訊】(新紀元週刊341期,記者文華報導)審薄案國際矚目,薄熙來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賄、貪腐跟濫權,而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早在2007年11月,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已裁定薄熙來被控「酷刑罪」成立,薄熙來也因此被貶重慶。

針對中共在山東濟南中院開庭審理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臺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8月22日表示,薄熙來是嚴重迫害法輪功的首惡之一,更是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四大洲12個國家提告萬國公罪的主要元凶,並且遭到西班牙國家法院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但這次濟南中級法院從起訴到審理,對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所有罪證隻字未提,根本是不符合司法正義的政治審判。

朱婉琪強調,薄熙來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賄、貪腐跟濫權,而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她指出,中共司法對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種種罪證視若無睹,證明中共根本無意停止迫害,還在繼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國際社會應強烈譴責。

事實上,早在2007年11月5日,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已就法輪功學員潘宇以酷刑罪控訴薄熙來一案進行開庭審理,並對無故缺席的被告做出缺席審判。最後法庭裁定原告潘宇勝訴,薄熙來被控「酷刑罪」成立。目前法院正在核算薄熙來對原告身心造成的巨大傷害所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2007年9月4日,薄熙來以中國商務部長的身分隨胡錦濤到澳洲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峰會,抵澳首日在其下榻的賓館裡,薄本人親手接到了法輪功面交的起訴狀。此前的去年4月,薄的隨行人員也在澳洲接到控告薄犯有酷刑罪的起訴書。

按西方法律規定,被告或其隨從在收到起訴書後應出庭應訴,並接受法庭調查,然而薄熙來一直沒有出庭,也未做出任何回應。澳洲法院在多次調查聆訊的基礎上,最後決定施行缺席審判。

薄熙來犯下的酷刑罪行

原告潘宇因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曾被非法關進薄熙來管轄的遼寧省龍山勞教所,受到警察4萬伏高壓電的酷刑折磨,險些喪命。原告在起訴書中寫到,薄熙來在任職中共大連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省長期間,親自操縱指揮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導致遼寧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分之一。截至2004年4月19日,遼寧省經海外人權組織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103人,居全國第四。如今,薄熙來已被法輪大法真相博物館收入惡人館以警示後人。

比如在2000年10月,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發生將18位女性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推入男牢、任男犯肆意強姦的惡性事件。大連教養院除酷刑折磨外,還採用最下流卑鄙的性虐待折磨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2003年初,遼寧省法輪功學員王雲潔,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被馬三家勞教院警察用幾千伏的高壓電棒,電擊乳房數小時,致使整個乳房完全潰爛。第二天警察郭鐵英等還強行把王雲潔雙腿雙盤上,並用布條把王的手、腿、頭緊緊地綁在一起,整個人被綁成了一個球狀,還用手銬將雙手從身後吊銬起來,捆綁吊銬長達七個小時。從那以後,王雲潔既不能直立行走,也不能正常坐立。

遼寧省對法輪功男學員的性摧殘也是怵目驚心的。2001年法輪功學員曲輝被大連市教養院警察長時間毒打,並電擊男性生殖器,導致曲輝頸椎骨折,生殖器潰爛,高位截癱在床,至今已六年多。

此外,警察還把思維正常的法輪功學員關入精神病院,利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摧殘法輪功學員。在澳洲法院缺席審理薄熙來酷刑案時,來自大連的法輪功學員劉雅琴曾出庭作證。2001年劉雅琴未經審判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大連教養院曾多次遭受酷刑折磨,並曾親眼目睹好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致死,多人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薄熙來敗訴案意義深遠

原告的律師助理牛頓表示,紐省高院裁定薄熙來敗訴意義深遠。中共控制下的中國法律系統不能給中國人民提供基本的權利保障,但在澳洲和其他自由民主國家,實現正義和公正是法庭的基本職責。通過這個案子可以鼓舞國內更多的民眾尋求自己基本的人權保護。

牛頓還表示,被告薄熙來收到傳票卻不敢出庭或對起訴做出任何回應,正說明他也非常清楚自己積極迫害法輪功是違背法律和侵犯人權的,一旦應訴就必須接受法庭的詢問和裁決。然而高官們的暫時逃避是無法逃脫正義制裁的,「今天澳洲法庭做出的薄熙來敗訴判決就是很好的例證」。

當地法輪功學員表示,這次是澳洲法庭第一次對中共官員做出的敗訴判決,這無疑將對後續的起訴江澤民案、張德江案、陳昭基案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此案的勝訴對中國境內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來說是個鼓舞,同時對中國境內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也是很好的警示,希望他們懸崖勒馬停止參與迫害。

正義的審判必定來臨

由於罪行惡劣、傷害面廣,薄熙來不但在澳洲受到起訴,同時也在美國、英國、西班牙、新西蘭(紐西蘭)、瑞士、德國、愛爾蘭、俄國、韓國等十多個國家受到法輪功學員的起訴,他的反人性的惡行令其到處成為不受歡迎者。

據悉,目前法輪功在世界各地共有47個起訴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的訴訟案,除本案被告薄熙來被判有罪外,在美國的對前北京市市長劉淇、夏德仁、趙志飛的控告案,以及在加拿大控告潘新春的誹謗案,法輪功原告都已獲得勝訴判決。

原告潘宇在得知勝訴結果後表示,他感謝澳洲法院主持公道,對罪犯做出的應有判決。他認為這表明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公憤。聯繫近日(2007年10月2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汪兆鈞提出的「停止迫害法輪功,嚴懲迫害元凶」的公開呼籲,這說明公道自在人心,對人類犯下罪行的人,必將受到歷史的審判。◇

本文轉自341期【新紀元週刊】「封面故事」欄目(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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