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於欣然美國休斯頓編譯報導)德州開車族們注意了,州交通部九月份出台一系列新的規章制度,其中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關懸掛車牌號的規定。自九月一日起,德州境內車輛必須在前後保險桿展示車牌號,否則警察隨時可為您開出高達200塊美金的罰單。
其實,過去幾十年來德州法律一直明申州內註冊的車輛前後必須顯示車牌,但人們對該規定要么不甚明了,或乾脆「視而不見」。公路上缺少其中一個車牌的車輛比比皆是。
德州公共安全部John Sampa警長說人們的藉口五花八門,「我買車的時候沒地方掛牌,後來就一直沒掛,’或者他們被車行告知只需一個車牌。」現在這些藉口全部作廢,但交通部也網開一面,給違規者們改正的機會。 Sampa警長提示有些地區會給車主幾天時間的寬限,令其將牌照補齊,還可能取消罰單。 「但有些罰款,諸如法院手續費卻不能免。」
Sampa警長還警告將車牌放在擋風玻璃內也不合法。因車禍時,牌照會變成飛鏢一般的致命武器。
交通部此番新政另一規定也備受關注。除了警車,防火車,救護車以及托車打著閃燈停靠路邊時,其他所有車輛必須繞開並減速外,現在帶有德州交通部門(TxDOT)標誌的車輛也被列入該特殊名單之內。
其他新變動還包括:1. 發生任何大小車禍時,所有相關車主必須停車,並出門檢查其他車輛人員安全狀況,不得撞車後私自離去。 2. 致命車禍中,擅自逃離行為被升級為第二等刑事重罪,監獄刑期最高20年,外加罰款1萬美元。 3. 除了在學生正上課的校區範圍內開車禁止使用掌上電子設備(手機等)外,目前開車經過任何有交通人員指揮的十字路口(即便不在校區範圍)都禁止使用這些設備。 4. 在學生上下車時開車超過校車的最低罰款漲至1000美元,為以往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