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淑貞編譯報導)美國政府根據2010年「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簡稱 FATCA)的最新規定和罰則,不斷迫使銀行和個人提報海外資產,此舉已讓他們越來越難將錢藏在海外了。現在,這波新的審查範圍將涵蓋至退休賬戶。
彭博社報導,韜睿惠悅(Towers Watson)的高級顧問羅素霍爾(Russell E. Hall)說,通常,海外退休計劃必須同意向其美國賬戶持有人呈報哪些部份沒有預先 就源扣繳30%的利息、股利和7月1日起出售證券的資本利得稅。在海外運作退休賬戶 的跨國企業將必須重新整理其資助的退休計劃,以便找出哪些部份是免稅的。
國會稅務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2010年估計,該法案在10年 內將產生87億美元的稅收。這也帶動了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間一連串的協議,以加強銀 行賬戶的信息交流。
該法案要求外國銀行其美國人客戶所擁有的賬戶或可能面臨預扣稅的信息移交給美國 國稅局(IRS)。在FATCA的庇護下,美國已與多個國家簽署了一系列的訊息交換協議 ,目前正與美國協商的其他國家多達80個。
紐約德傑律師事務所(Dechert)合夥人安德魯‧布魯姆(Andrew D. Bloom)律師說,根據美國財政部、國稅局和這些政府之間的協議和豁免條款,許多 退休計劃可以免稅。他說:「在這些協議中,包含了一些對免稅有幫助的豁免條款。」
他還說,有些項目仍可能無法獲得免稅。在最終規則所列的免稅是否將適用於以股權 為基礎的境外遞延補償計劃,或適用於境外股票為基礎的補償,將取決於具體的安排。
他說,沒有資格免稅的外國退休及補償計劃一般必須向國稅局註冊,要麼遵從與財政 部達成的政府間協議的規則,或者進入「外資金融機構」的協議,並提報美國賬戶的 持有人。
國稅局表示,該局已自8月19日開放了線上報名網站。外國金融機構必須在2014年4月 25日以前註冊,名單將首度於2014年6月發佈並按月更新。
布魯姆表示,基本上政府間協定的規定實質上修改了規定的總體要求,他們提供了一 份包括被免稅或視為符合某些退休計劃的名單。根據這個規則,在美國領土的法律下 形成的金融機構常被視為「外國」,諸如美國維爾京群島(Virgin Island)之類的養老基金,可能有資格被視為非金融外國單位,所以要符合FATCA的 規定相對說來會比較容易。
德克特律師事務所(Dechert)紐約辦事處合夥人歐尼格(Andrew L.Oringer)說,要確定是否FATCA免稅將適用於特定的離岸遞延補償及立基於股權的 補償,將需要更多的工作,「它將不會一體適用。它將很難簡單回答。」
(責任編輯:張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