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25日訊】9月17日至20日,筆者連續3天以《美國警界的劉醇逸?》為主題,分別以《蒙市疑似美中警察「聯合執法」》、《莊佩源是如何成為中國大陸省一級政協委員的?》、《莊佩源擔任中共省級政協委員顯巨大統戰黑手?》為副題,揭露了中共統戰勢力以駐外使館為主導,收買美國政界、警界、經界的重要人員、安插中共國安、間諜、親共人士在美國作為「深喉」,其紅色勢力不但已經滲透美國的各個階層,甚至已經在美國的基層政治、經濟、生活領域裡蔓延,更為嚴重的是,一些本應當捍衛美國價值觀的民主自由的基本細胞——基層執法機構和人員,已經潛移默化地在日常政治、司法、執法思維中,嫁接了共產主義專制的毒瘤,使得這個毒瘤在短短數年時間裏,就在美國200多年才建立起來的民主政治體系裡生根開花結果。
現在,筆者終於明白果樹嫁接為甚麼能夠比移栽更快結果的原理了!
民主自由的樹幹,專制殘暴的果子?
難道9月15日發生在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市的警察與中共新疆自治區政協委員一起,共同驅散合法抗議活動、逮捕異議人士,但卻保護中共升旗儀式圓滿完成的事件還不足以說明整個事件的性質?
其實,我們只要細細分析一下15日上午在蒙特利公園市巴恩斯公園內發生的一切,就能夠對整個事件的背景、對莊佩源當日的行為、對蒙市警察局的行為得出一個筆者認為是八九不離十的結論了。
其實,在本文中探討莊佩源15日當天是否有權佩戴警用戒具、是否有權警告異議人士終止抗議活動、是否有權將佩戴的手銬交給當地警員銬走抗議人士、是否有權指使當地警員驅散合法抗議活動,是否有權採用把抗議者舉起的手拉到自己面前,自己假裝摔倒並抽搐的行為栽贓異議人士等等已經沒有意義(當然,在針對莊佩源先生個人或者蒙市警局的訴訟中還是有重大意義的)。
中共升旗儀式的執行「總裁」?
我們來進行分析。如果莊佩源當天無權(非警察身分或者非執行公務身分)行使上述行為,那事發當天莊佩源有效的身分必然是中華總商會會長和新疆自治區政協委員的身分,當然,也可以認可莊佩源自己所說的他當天是中共升旗儀式聘請的「保安」。那麼,他當天的行為是否「適格」就一目了然了——如果作為純粹的商業單位商會的領袖,莊佩源顯然不會有時間去做一天的保安工作;而如果把商會看做是中共海外統戰機構,那麼作為會長的莊佩源是否有更大的理由參與、以及保護中共升旗儀式的責任和義務呢?再如果把莊佩源的政協委員的身分結合進來,那麼中共升旗儀式的執行「總裁」恐怕非莊佩源莫屬了!
可不要忘了,按照《政協章程》,當一個政協委員基本中的基本條件有是:此人首先必須是一個愛國者,尤其在牽涉到國家和民族利益的重大事件中,要堅定不移地站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立場上;他必須堅定不移地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共產黨肝膽相照、生死與共,與中國共產黨同心同德,共同為中國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如此說來,莊佩源當天的行為是否有權確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莊佩源當天的行為如果按照中共法律來衡量,他就有權也有義務這樣做,因為他是、也必須是一個最最忠於中共的美國公民和警察。當然,這也是中共給他「政協委員」頭銜的回報。
而按照美國法律來衡量,同樣暫時無法確認他是否有權這樣做。因為美國的政府機關顯然無法適應這樣的狀況——一個中共政協委員在中共的升旗儀式上,佩戴中共警徽,以美國警察的合法身分,最後改用升旗儀式的保安身分,指使美國警察使用自己佩戴的手銬銬走合法抗議的公民。這也是抗議人士後來在要求蒙市警局做出答覆時,蒙市警局聲稱莊佩源當天有權佩戴手銬,但對其政協委員身分一無所知的原因。
簡單地說,作為中共的升旗儀式,莊佩源作為僑商領袖也好、作為中共統戰機構的頭目也好、作為中共國安的工作人員也好、作為政協委員也好,都有權有義務維護好這次在蒙市的中共升旗儀式的順利舉行。然而,從驅散異議人士的合法抗議活動來看,作為一名美國公民也好、美國警界高官也好、即便作為中共間諜特務,在9月15日這天都沒有任何權利做出上述的行為!
美國無人知道莊佩源「政協委員」的身分嗎?
如果莊佩源當天有權(以警察身分或者執行公務身分或者一名公民的身分)做出上述行為,那麼問題就更多了。
首先,他為何先是對異議人士莫逢傑先生聲稱自己是美國警察,在被要求出示警官證時立即改稱自己當天是保安,由於莫逢傑先生自己就是一名保安,在他要求莊佩源出示保安的Security時,卻轉身就走,迴避得遠遠的?其次,在抗議人士的質疑過程中,當莊佩源被發現腰間佩戴著中共警徽後,為何立即用手捂著警徽,快速離開現場?
這顯示著莊佩源先生在回答莫逢傑先生的問題時,對其當天是警察或者保安的說法是一個謊言,至少他非常害怕被外界知道他當時在升旗儀式時的身分。而當被人發現其腰間的中共警徽時,訓練有素且絕頂聰明的洛杉磯郡警局總指揮也突然意識到無法解釋後,只能採取他萬萬不願意採取的方式,在眾目睽睽下落荒而逃。要知道,莊佩源先生可是一個曾經面對搶匪把搶匪打得鼻青眼腫的英雄漢。顯然,這是莊佩源先生在這次事件中的軟肋,而這個軟肋又暴露了蒙市警察局甚至市政府背後幹了些甚麼,因為他們無法否認執勤警員接過莊佩源遞過來的手銬抓人的事實,也無法撤銷莊佩源中共政協委員和美國警察高官的身分,更加無法撇清與中共政協委員聯合執法的事實!甚至他們事後做出的「對莊佩源是否中共政協委員一無所知」的說法也是那麼的蒼白。
一般市民可以說不知道這個公開的事實,你警察部門、聯邦調查局、國土安全部、「稜鏡」……如此天羅地網卻不知道一個美國警界高官的中國政協委員身分?太謙虛了吧!
再次,莊佩源為甚麼要做出與他警界高官身分不符的下三濫的冒險行為,即拉過抗議者的手,自己隨即假裝摔倒並抽搐?抗議現場並無出現任何「過火」事件,即便是莫逢傑先生的演講也沒有使用揚聲器等,莊佩源如此「急中生智」的極端動作,意圖很明顯,希望當地警員沒有看到他是表演,卻誤認為莊佩源被抗議者打倒在地從而合法合理地逮捕抗議人士(如果那個有正義感的警察沒有看到這一幕,那會發生甚麼?相信在美國的人都很清楚了)。
再次,莊佩源為何不直接拿出自己佩戴的手銬,直接銬走異議人士?執勤警察又為何在已經使用了莊佩源遞過來的手銬後,又要把手銬還給莊佩源,再換成自己攜帶的手銬?
筆者分析,這才是整個事件中,對蒙市警局打擊最最嚴重的核心事件。
首先蒙市警局的警員當時知不知道在公園裡有一撥被本局(蒙市警局)許可的抗議活動?如果知道,為何還要非法驅散和抓人?如果不知道,為甚麼執勤人員應當知道而不知道?蒙市警局出動警員抓人時,是以抗議人士現場有否「違法」進行考量的、還是以莊佩源的「告發、誘導、引導、指使、指揮或者栽贓」進行考量的?
如果從莊佩源與執勤警員不經意當中的「默契」程度看,警局的「驅散」行動是有預案的,而莊佩源至少參與了這次預案,也就是說,在中共升旗儀式過程中,一旦發生有人抗議,就由「便衣」莊佩源「報告」警察,然後製造足以讓警察逮捕抗議人士的事件,並進一步給抗議人士「教訓」——以違法起訴為手段找異議人士的麻煩(事實也是這樣,蒙市警局聲稱將起訴抗議人士)。
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劇本的。導演是蒙市警局或政府和中共使領館,現場指揮是莊佩源,由蒙市警局配合行動!!!
紅色中共擁有自由美國百分之多少股份?
蒙市警局本來希望不出狀況,或者即便除了狀況也可以在表面上讓人看到警局的「中立」,然而,由於計劃本身存在無法掩蓋的瑕疵(抗議活動是批准的),因此預案中只能採用由「民間人士告發——警察執法」的「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的本質。
然而,上帝有眼,在具體實施行動時,一位美國警員天生的那種忠於事實的本性,無意中揭穿了莊佩源自行倒地抽搐進行栽贓的醜行,使得上級部門導演好的劇本產生了更大的瑕疵。而莊佩源先生的肆無忌憚的張揚性格——說謊引起異議人士懷疑、栽贓被警員意外戳破、佩戴中共警徽被抗議人士意外發現—— 則更是導致此次行動失敗、自己身分暴露、幕後中共與蒙市警局緊密關係曝光的真正原因!
因此,筆者認為在本文中探討莊佩源個人的行為意義已經不大,因為整個事件看來已經上升為中共統戰勢力與美國執法機關聯合起來侵犯人權的一個嚴重事件,或者說已經上升為中共紅色政權在自由民主的美國這家公司裡擁有百分之幾的股權事件!
奧巴馬兄弟,不要再轉讓股份了!美國這家公司的老闆不是你,是美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