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比黃蓮還苦的天台農婦陸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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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3日訊】浙江省天台縣赤城街道九峰村農婦陸冬菜的命比中草藥中最苦的黃蓮還要苦三分:丈夫被摩托車撞死,兒子因她上訪先後被兩所學校趕出而淪為囚犯,自己因上訪兩次被刑事拘留、三次被行政拘留、四次被送精神病醫院、判刑坐牢一年半、多次被關黑監獄——自去年3月初到今年9月初,她在黑監獄一直被關了一年半,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

2004年5月19日晚上8時左右,陸冬菜的丈夫裴霞騎自行車下班回家,在104國道被縣公安局政委王燮蛟的侄子王文彬(平橋鎮下王村人)駕駛的摩托車撞死。據縣交警大隊勘查認定,王文彬駕駛的浙JZ6376號摩托車是同村人王玉龍的,王文彬是無證駕駛;王文彬帶人騎車,沒有帶安全頭盔;超速行駛,應負主要責任。縣交警大隊同時認定裴霞橫穿公路時沒有下車推行,負次要責任。但裴霞的親屬認為,王文彬和死者是同一方向行進的,死者是下班回家,家在公路右側,沒有必要橫穿公路,能作為現場證據的死者的自行車被人挪動(後交警稱被人偷走),因此死者沒任何責任。他們認為由於肇事者叔叔是公安局領導,交警大隊有意包庇王文彬。

事故發生後,肇事方和受害人家屬多次調解無果:2004年6月在交警大隊主持下調解,決定王文彬賠償受害人家屬陸冬菜15萬元人民幣,但王文彬父親要陸冬菜保證他兒子不坐牢,王文彬母親又說她錢未帶,協議未簽成;2005年4月在平橋鎮政府主持下調解,這時王文彬已被判刑一年,王文彬父親堅持最多只能賠償8萬,調解又未成功;2005年9月在交警大隊主持下,有司法局、法院的領導參加,這時王文彬已出獄,王文彬的父親依仗其是公安局政委王燮蛟的兄弟,十分猖狂,說最多只能賠兩萬元。到此,調解完全失敗,陸冬菜至今未獲賠償。

丈夫在交通事故中去世後,陸冬菜與未成年的兒子裴天航相依為命。為了對陸冬菜施加壓力,阻止她上訪,天台當局竟把主意打到了正在讀中學的裴天航身上。天台縣育青中學黨支部書記張榮蔚不顧職業道德,於2004年9月開學時將裴天航拒之門外,並將他的鋪蓋扔到大門外。後來陸冬菜托人將兒子送到金華市金華實驗中學讀書。同年10月,陸冬菜應兒子的要求到育青中學去辦理轉團手續,張榮蔚立即把裴天航在金華讀書的信息告訴了上級有關領導。10月18日,縣公安局派陳亦飛帶了手銬來到金華裴天航就讀的學校,威脅裴天航說,只要他能阻止母親到北京上訪,公安局就會放過他。但是,剛滿16歲的未成年人怎能阻止怨大恨深的母親上訪?再說,父親的慘死歷歷在目,他的良心也不會讓他去阻止母親上訪。於是,裴天航僅在金華實驗中學讀了一個學期又失學了。兩次被學校趕出校門,母親又長期不在家,裴天航染上了惡習,淪落成為一個小偷,先後與他人合夥偷了三次摩托車,合計折價一萬多元。裴天航作為一個未成人,本應以教育為主,但天台法院卻於2006年10月19日判決裴天航有期徒刑一年,罰金5千元,而與他一起偷摩托車的成年人卻處理得比他輕。

陸冬菜是個倔強的人,天台縣當局想以迫害她兒子的手段來阻止她上訪的目的不僅沒有達到,而且適得其反,她上北京的次數更加多了。由於多次上訪,天台縣信訪局、公安局和當地街道辦事處對她的迫害步步升級:2005年2月24日,陸冬菜被非法拘留14天;2005年10月26日,陸冬菜被以所謂侮辱他人為名行政拘留15天;2006年2月14日,陸冬菜因兒子被抓,帶了香、燭、水果到刑偵隊準備給辦案人員燒香磕頭,被行政拘留14天;2006年8月1日,陸冬菜在天安門上訪時,被北京警察從她包裡搜出所謂危險物品,被拘留5天;2006年10月1日,陸冬菜在北京上訪時再次被北京警察搜出「危險物品」,又被拘留10天;2007年2月15日,陸冬菜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7天,3月13日從看守所放出來後又被關進精神病醫院(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陸冬菜被關進精神病醫院後,為了配合天台縣「維穩」,台州市中級法院於2007年6月29日特地作出了(2007)台刑執字第380號刑事裁定書,給正在天台縣看守所服刑的裴天航減刑兩個月。7月5日裴天航直接從看守所被接到縣政府,作為母親的「監護人」與縣交警大隊和縣信訪局簽訂了《息訪協議》,稱為了照顧陸冬菜家生活困難,對交通事故按2007年的標準全額賠償192,172元,但前提是「確保陸冬菜不再上訪」。剛從監獄出來的裴天航不知道甚麼是「監護人」,在政府官員的威逼利誘下簽了字,但簽了《息訪協議》後裴天航只拿了2172元零頭,其餘19萬元作為「保證金」被凍結了。

2007年7月11日,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作出了腦電圖分析和90項症狀清單,得出了「測查結果提示:各因子分均處於正常狀態」的結論,也就是陸冬菜沒有精神病。

2007年10月陸冬菜又去北京上訪。10月12日早上,縣信訪局長陳軍雲帶了十多個截訪人員在北京南站的旅館裡將陸冬菜抓進了有「紅色渣滓洞」之稱的浙江儀化賓館,在地下室關了一天一夜。10月13日深夜,陸冬菜被雙手銬在警車上押回天台縣,在溫泉山莊的鐵椅子上坐了兩天兩夜,連飯也沒得吃。10月16日,縣公安局派許鋼等6人將陸冬菜送杭州市公安局辦的精神病醫院(安康醫院),在第一病區的鐵籠間一直關到11月29日。期間,當局又逼她簽息訪協議,她沒簽。

安康醫院將陸冬菜關了44天後,沒有確認她有精神病,只好將她放出來。2008年7月12日早上,陸冬菜在天台車站欲外出,交警大隊派了9個人將她抓走,並於當天再一次送到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精神第三病區,又關押了45天。在再次確認沒有精神病後又被轉到溫泉山莊關了30天。

2009年3月5日「兩會」召開期間,北京警方在陸冬菜包裡搜出了盛汽油的可樂瓶和一個打火機,將陸冬菜交天台警方帶回。3月9日,陸冬菜被警方以「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4月23日在超期羈押後,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於4月24日第四次被關進寧波公安局辦的安康精神病醫院二病區。為抗議該院院長汪志良的虐待,陸冬菜於7月24日割腕自殺,被人救起。於是寧波安康醫院作了陸冬菜沒有精神病的簽定後於當天叫天台縣公安局接回。接回天台後,陸冬菜又被關進看守所。

由於陸冬菜多次被關進精神病醫院,她的親屬為使她免除刑事處分,要求對陸冬菜有無刑事責任能力進行簽定。2009年8月27日,浙江省精神病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陸冬菜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009年12月17日,天台縣法院作出了(2009)台天刑初字第270號刑事判決書,以「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處陸冬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陸冬菜上訴後又被駁回。

從陸冬菜四次被精神病的案例看,中共政府為了「維穩」的需要,可以隨心所欲地將公民送精神病醫院或刑拘、判刑:當它不讓你去上訪時,就說你有精神病把你送到精神病醫院;當它想讓你坐牢時,你就沒有了精神病,即使你正關在精神病醫院裡,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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