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10日訊】將擇期開庭審理的丁書苗案,不僅因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更因她實際上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錢奴」,是為劉志軍作嫁衣裳,而引人關注。但更值得關注的是劉志軍為誰作嫁衣裳?
劉志軍案似乎以判死緩結案了,但在審劉志軍案時,被中共高層有意掩蓋的嚴重罪行,在丁書苗案中又顯現出來,從丁書苗案中重構劉志軍案,就可發現審劉志軍案存在著非常明顯的漏罪審理。
丁書苗涉案罪名為非法經營和行賄。對於一個識字不多的婦女,雖然涉案金額高達1,788億余元。但案情並不複雜。說到底,她不過是一個被劉志軍擺在檯面上的一個傀儡而已。一個為劉志軍作嫁衣裳的錢奴。
丁書苗為劉志軍非法經營
與丁書苗案有關聯的一個案子是其女侯軍霞案,侯軍霞因幫其母丁書苗參與9個鐵路項目的運作,所涉非法經營額達367億。據說,丁書苗已承認其女的367億非法經營額的罪責應由她負,也就是說,丁書苗的涉案金額已超過2千億元。獲利超40億元。從丁書苗犯罪情節來看,她能得到這一切,其幕後的操控人就是劉志軍。
沒有劉志軍,丁書苗不可能在鐵路運營項目中上下其手、左右招標投標。丁書苗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獲利超40億元。這40億元的巨資,表面上是屬於丁書苗的,實際的使用權掌握在劉志軍手裡。劉志軍需要用時,可以隨時提取。劉志軍落馬後曾供述,他全力幫助丁書苗做大做強,就是要把丁的企業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經濟基礎,讓丁書苗在他需要時,到處奔走,用錢鋪路,大把花錢,滿足其私慾。
在劉志軍案中,劉志軍因通過丁書苗動用了兩筆共4,900萬元為劉志軍辦事而定為受賄罪。4,900萬具體分兩起。
一起是,2008年初至2009年,劉志軍因時任鐵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達被中央紀委審查,擔心收受何洪達10萬美元的罪行暴露,指使丁書苗疏通關係為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書苗找到無業人員劉某等人幫忙,並先後支付4,400萬元。丁書苗後將花錢及辦事未果的情況告知劉志軍。
另一起是,2008年至2010年,劉志軍為給自己職務調整創造條件,指使丁書苗疏通關係。丁書苗找到謊稱可辦理此事的北京一家廣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幫忙。告知劉志軍後,丁書苗支付于某500萬元,最終未成功。
就這兩項共4,900萬元,中共的檢方就把劉志軍操控丁書苗獲利超40億元的關係切割了。實際上,中共的檢方在辦案和起訴中,犯了包庇劉志軍罪。
那為甚麼中共的檢方要犯包庇劉志軍罪呢?因為劉志軍案牽涉到中共高層罪犯。如果不包庇劉志軍,就會在中共高層引發又一場激鬥。
丁書苗所獲巨款準備向誰行賄
劉志軍令丁書苗動用其款為劉辦事,得款之人,無業人員劉某和某廣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於某,並不是自己有那能力幫劉志軍辦成事,是因為,他們所代表的或真或假的後台老闆有能力幫劉志軍辦成事,所以,雖然進貢了5千萬元,事沒辦成,錢也可不退,身為部級官員的劉志軍既不敢吭聲,也不敢要回進貢款。可想他們的後台老闆的官階遠大於劉志軍。
5千萬元對於可隨便動用40億元巨款的劉志軍只是個小數目。官癮很大的劉志軍還打算花20億元巨款買個副總理,至少是一個國務委員噹噹。他為甚麼有這麼個打算呢?只因他在中共高層有兩個可供他利用的貨色。
一個是江澤民,以貪腐淫亂治國,貪戀權力,下台後還以太上皇自居。中共高層賣官在江澤民當政時,達到了高峰,找江澤民買官,3千萬元是起步價。但是,劉志軍這20億不准備給江澤民,因為他手上有江澤民在專列上的淫亂錄相,不怕江澤民不幫他說話。
他這20億準備給的是中共現任常委,上屆副總理張德江。中共高層官場皆知劉志軍擬花20個億買副總理職位,而傳說答應他的人正是當時分管交通的副總理張德江。後者幾乎公開地表態,願意推薦「頗有改革魄力」的劉志軍接手自己在國務院的空位,更有消息稱:張還向劉保證「升任國務委員還是沒有問題的」。
從中可以看出,劉志軍貪占的巨款,一大部份是為中共江派的高官作嫁衣裳。正因為如此,所以江派插手劉志軍案,使的判幾次死刑都夠格的劉志軍判了死緩。這次丁書苗案將擇期開庭審理,讓人們再一次關注劉志軍案的案中案。中共官場的貪腐真相將會讓更多的世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