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6日專電)2006年英國國會通過新法,統合陸海空3個軍種的軍法體系,現役軍人或軍務人員如果犯行嚴重涉及刑事,交由軍事法庭審理,同時判決結果需定期公布以昭公信。
英國目前施行募兵制,根據2006年通過的軍事法,除了軍中官兵,在軍事單位服務的人員也一體適用,多數軍人的不當行為可以由指揮官決定如何處理,如果犯行輕微,同時被指控者的官階在海軍是中校以下、陸軍中校以下、空軍中校以下,可以先舉行聽證會,再由指揮官決定是否要送到軍事法庭。
軍法對於指揮官可以處理的案件有詳細規定,包括未請假缺席、假裝生病、冒犯長官、行為偏差、不當對待部屬、偷竊、攻擊他人等,多給予監禁處分。
但如果行為涉及通敵、與敵軍對峙時棄守或怠忽職守、兵變、遺棄等重大行為,則必須要送到軍事法庭審理,嚴重者被判終身監禁。
配合英國政府強調透明公開的資訊原則,軍事法庭同意定期公布判決結果,讓民眾了解。
以最新公布的一批軍事法庭判決,7月1日1名涉性侵害確定的皇家空軍下士,被判6個月監禁,同時被開除;7月13日1名陸軍士官長涉酒醉駕車,被判有罪,除了被降級同時被罰數千英鎊。
如果被告對軍事法庭的判決不服,可以向軍事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軍事上訴法庭的法官,多數是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民事法庭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