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06日訊】8月2日在大連西崗區法院發生的程海律師被暴力毆打,為抗議正當的辯護權受限和面臨暴力威脅,為法輪功學員出庭辯護的七位律師全體退庭事件,被海外主流媒體廣泛報導,成了國際社會聚焦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又一標誌性案例。
據明慧網報導,在此之前大連中山區法院幾次對此案非法開庭,都半途而止。今年四月十二日,因大連中山區法院臨時取消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開庭,並在法院門外發生綁架法輪功學員、毆打律師的「412事件」,導致此案引起世界媒體關注。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連中山區法院借用西崗法院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時有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因為此案本來就處處違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證據作假,律師們有理有據的辯護、及當事法輪功學員紛紛指證公檢法人員的種種違法行徑,讓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不得已頻頻休庭。中山區法院又定於七月五日對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繼續開庭。但因中山區法院違背司法程序,通知開庭時間太短,參與辯護的律師們於七月五日集體罷庭。當日上午,在律師們的抗議下,中山法院審判長只好決定擇日再開庭。
連「安鍋案」律師們所遭遇的暴力威脅也成為外界透視中國人權和法治現狀的一面鏡子
。人們不禁要問:大連西崗區法院何以站在了法律的對立面,將莊嚴的法庭變成了展示暴力的場所?人民法院怎麼會變成了不為維護人民權益做主的「偽法院」?假如法輪功學員真的觸犯了法律,你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何必搞的像黑社會一樣,在法院內外戒備森嚴,佈滿了眾多警力,道路兩旁停滿了各種型號大大小小的車輛,綿延數百米,給老百姓製造這種恐怖氣氛?你法院究竟理虧甚麼?為甚麼怕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你中共究竟害怕甚麼?你不是認為自己「偉光正」嗎?
其實,從一九九九年中共法院開始誣判法輪功學員以來,有哪一件案例中共法院不是在充當著「偽法院」的角色?包括參與這些案例的公安、檢察、司法、「六一零」、政法委及
背後操控它們的中共各級黨委,不都應該在它們的名稱前加一個「偽」字嗎?
大家還記得在歷史上中共一直把國民黨政府稱為「偽政府」,把它的法院稱為「偽法院」,把它的軍隊稱為「偽軍」。歷史真是開了一個大玩笑,誰知在數十年之後,這個「偽」字的桂冠就又加在了被國民黨稱為「共匪」的中共自己頭上了。
在誣判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都要找到公安等部門要求放人,往往就會出現這樣一個過程(也可叫怪圈):當找到公安去要人時,公安說:我們只管抓人,不管
放人。你去找「610」吧,是它們讓抓的,它們說放,我們就放。家屬又去找「610」,「
610」卻說:是領導讓抓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了,你去找檢察院吧。家屬又來到檢察
院,檢察院說:你不早點來,案子已經交到法院了,你找法院吧。
家屬又找到法院,法院說:我們也做不了主啊,也得聽上邊的,「610」、政法委讓放,我們就放。讓判,我們就判。讓判幾年,我們就判幾年。其實法院這裡說的也是事實,只要是法輪功的案件,沒有法律可言。甚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都不算數了。全是以中共所謂的領導、「610」、政法委為依據為準繩。從九九年至今,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無論從《憲法》或法律中都找不出任何依據,只是憑江澤民信口雌黃說的「法輪功就是x教」的一句話。這就是中共統治下的所謂「法治」社會。為甚麼所有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都是無罪辯護?(中共自行安排的律師除外)原因就在於此。
前些時劉志軍案判決結果出來後,輿論嘩然。有的網民稱:中國的「法律死了」,「法院
死了」。意思是說法院沒有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官官相護,這樣大的罪為甚
麼不判他死?實際是中共該死了,中共操控的這個「偽政權」該死了!難道這些打著「人
民」二字的牌子,卻不為人民做主,還要依仗權勢欺壓、打擊、迫害人民的這些「偽政權
」、「偽衙門」還應該繼續存在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