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28日訊】投資獲得綠卡
●問:如何通過投資美國獲得綠卡?
李律師:投資移民可以通過EB-5項目完成,在大部分地區EB-5要求投資100萬美元,在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簡稱TEA)要求的投資額是50萬美元,同時要求投資增加10個就業機會。我要提醒你的是,投資移民的投資金額必須投資到具風險的事業上,而且不能保證獲得綠卡,也不能保證投資就會賺錢、不賠不賺或者虧錢。到目前為止,投資移民保持良好的成功記錄,但要意識到其中的風險。
來美和公民結婚要帶的文件
●問:我準備和我的中國未婚妻結婚,她想知道她應該帶什麼文件來美國,比如出生證、駕照、護照等,希望得到您的建議。
李律師:首先我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打算讓你的未婚妻以探親訪客簽證入境,然後結婚,她可能會遇到麻煩,因為移民官會認為她濫用了訪客簽證。比較好的辦法是,你向移民局提交未婚配偶簽證申請,你的未婚妻需要帶上的是出生公證書、之前婚姻關係解除的證明、所有小孩的出生證明(如果她有小孩的話)。當然,她首先要有有效護照。這只是移民局要求提供的最常見證件,至於其他機構還需要提供什麼證件,取決於其他機構的要求。
訪問學者等待豁免時申請工作許可
●問:我的訪問學者資助是母國政府提供的,2013年4月我結束訪問回國,我回國兩年需求的J-1簽證也同時到期。今年6月我用旅遊簽證回到美國,這個旅遊簽證是我在J-1簽證之前申請並批准的。現在我將要和美國公民結婚,所以我們打算以回國會給美國公民帶來困難為由,申請豁免回國兩年的要求。我聽說這個過程可能需要超過一年,如果要上訴的話可能會再花一年。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同時提交調整身分表格(I-130、I-485、I-765等)和豁免申請(I-612),在等待豁免判決的過程中可不可以獲得工作許可?如果豁免超過一年,我的工作許可證可以延期嗎?在獲得國務院豁免決定之前,移民局會不會安排面談?我住在康州哈佛。
李律師:如果你同時提交調整身分申請和豁免申請,你要冒的風險是:這些申請可能會全部被拒絕。因為根據移民局的規則,你在申請調整身分之前,至少應該已經得到豁免或者至少已經得到建議豁免的決定。當然在我接觸的案子中,也有申請案沒有被退回或拒絕的,且在等候調整身分的期間,也發給工作許可。
在收到你的調整身分申請後,移民局會根據各地辦公室的時間表來安排面談時間,你所在的康州哈佛,移民局當地辦公室的等待時間是9個月左右。即使在面談時你已經獲得豁免,但移民官有可能會拒絕你的案件,因為你提交申請調整身分時豁免還沒有批准。當然,他也有可能接受。如果你到面談時還沒有獲得豁免,移民官有兩個選擇:一是拒絕你,二是再給你一點時間獲得豁免。在等候調整身分的審理期,通常移民局會允許工作許可證的延期。
依我之見,最好的辦法是完成兩年回國的要求,或者在申請調整身分前先獲得國務院的豁免。
全職學生調整身分、申請綠卡
●問:我一直是學生身分,這一身分一直處於合法狀態。但我在校外工作過,擔心會有麻煩。我可以不離開美國,在美國調整身分獲得綠卡嗎?有什麼好的選擇?應該怎麼做?
李律師:我理解你說的「在校外工作」是指:在沒有獲得實習許可的情況下,在校外接受付工資的僱傭。如果是這樣的話,你是否可以調整身分成為永久居民,取決於你通過哪一種類別調整身分,以及法律是否有改變。如果你和美國公民結婚,曾非法就業不會導致你不能在美國調整身分。如果法律有改變,允許曾經非法就業其他類別的人調整身分的話,你可能可以從中受益。否則,根據現行法律,如果移民局知道你非法就業,就不會允許你(在美國境內)調整身分,你將通過領事館作業程序來移民。◇
(責任編輯: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