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26日訊】(明慧網)遼寧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聽命於中共政法委和「610」的指令,罔顧法律,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底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其中誣判法輪功學員張成傑十二年徒刑,楊開霞五年,劉俊華五年,張志猛四年半,尚蘭玲三年。
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類似納粹蓋世太保。中共政法委和「610」在各地操縱公檢法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在政法委和「610」肆虐的中國大陸,根本沒有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可言。
八月十三日,張成傑、劉俊華、張志猛被劫持到錦州監獄,楊開霞、尚蘭玲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楊開霞因身體檢查出現異常被監獄拒收,當日被送回葫蘆島市看守所,八月二十日被再次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遼寧葫蘆島「2.25」綁架案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遼寧葫蘆島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張成傑、張志猛、楊開霞(女)、尚蘭玲(女)、劉俊華遭連山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這是中共就法輪功學員的空光盤盒生意炮製的所謂「大要案」,當時同一天內,從河北、山東到遼寧葫蘆島等地有近百人遭到中共警察綁架。
張成傑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十四個月後,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遭連山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庭上,四位北京辯護律師從信仰自由角度、政教分離角度、刑法只懲罰行為而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角度、中國法律沒有給法輪功定為「邪教」、公民私人合法財產受憲法保護等方方面面,為法輪功學員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將所謂的「公訴罪狀」駁得體無完膚,一條也站不住腳,令「公訴人」無言以對。
據悉,非法庭審後,葫蘆島市政法委、「610」否決了法院提出的「一審判決」意見,說是判太輕了。可見,法院只是被中共利用的工具和傀儡,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真正說了算的是政法委、「610」。
政法委作為中共邪黨的機構,「610」作為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將本應隸屬於政府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國安、武警系統,都操縱於手中,成為干涉、破壞司法獨立的典型黑幫組織,「防範辦」、「綜治辦」、「維穩辦」,也都是中共政法委、「610」在操縱,都與中共政法委、「610」合署辦公,幾個機構一套班子,政法委和「610」,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不但制定迫害計劃,而且具體實施迫害。
葫蘆島市的政法委、「610」十四年來策劃、部署對本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製造了無數冤獄和慘案,犯下了滔天罪行,先後有法輪功學員王化臣、陳德文、范德震、史迎春、武國良、金麗鳳、黃立忠、蘇菊珍、劉麗雲、宋彩虹等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遭受過非法關押在各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洗腦班等處的本市法輪功學員有上千人次。
(責任編輯:林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