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23日訊】「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一個月內兩度被警方拘捕,兩次都在被拘留數小時後無條件獲釋,又聲稱在第二次拘留期間,遭警員刻意挑釁,質疑警方「濫捕」、執法不公,招顯聰21日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道歉。
招顯聰8月4日、18日分別在公眾集會期間,因涉嫌搶警槍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警方拘捕,並於數小時後以「一場誤會」、「證據不足」被無條件釋放。招顯聰21日狠批警方「濫捕」行為是希望磨蝕示威者的鬥志,又稱在警署羈留期間,曾遭警員刻意挑釁。他表示,將向警方投訴。
警方則回應兩次都是在有合理懷疑下,依法作拘捕行動,否認有濫捕。
「香港本土」成員毛孟靜認為,假如行為不檢的罪名可隨便並針對性使用,將會非常可怕。有市民質疑,林老師(林慧思)事件梁振英高調要求教育局局長交報告、作交代,怎麼踫到警方誣陷招顯聰搶槍,只說「一場誤會」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