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長警告澳洲抗議者赴印尼須謹慎 以免5年監牢

【大紀元2013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澳洲悉尼編譯報導)8月20日,澳外交部長卜卡(Bob Carr)警告一群欲乘船去巴布亞新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的澳洲抗議者團體需謹慎從事,否則根據印尼法律他們可能面臨5年監牢。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一個被稱作「自由船隊」(Freedom Flotilla)的團體稱,他們想去印尼的巴布亞省和西巴布亞省進行宣傳,以強調和平與穩定對這兩省的重要性。

澳洲外交部現已更新了去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旅行建議,警告那些欲乘船去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澳洲人須事先申請該國簽證。

印尼警方已經警告這個團體,如果非正常途徑入境,他們將面臨被拘留或很可能被逮捕。

卜卡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表示,如果這些人被捕,澳洲最多只能提供領事協助。他說:「按照印尼移民法或反顛覆活動法的規定,如果這個團體沒持有效簽證入境而被拘捕,我們是無能為力的。我希望這個團體能完全明白這些規定和底線,以免給自己造成麻煩。」

印尼巴布亞省副警司沃特鮑(Paulus Waterpauw)表示,如果沒有得到授權的船企圖入境,他們將被印尼海軍攔截,並可能會被移民局拘留。

在一封給「自由船隊」 創始人之一布朗(Izzy Brown)的一封信中,澳洲外交部認為這個團體去印尼的方式是很危險的,並且警告他們領事專員無權從中干預。信中寫道:「我們強烈建議該團體的澳洲參與者在出發前認真考慮去印尼和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旅行建議,並且瞭解 「領事憲章」 (Consular Services Charter)的作用。」

這個團體由30名澳洲人、西部巴布亞省激進份子、電影製作人和土著長者等組成。

據悉,由於以基督教信仰為主、加上在文化上與印尼本土不同,導致印尼的巴布亞省和西巴布亞省一直存在分離活動,以謀求獨立於印尼。

(責任編輯:簡玬)

相關新聞
澳洲外交部長寄望美國新政府
澳洲外交部不建議對斐濟進行旅遊制裁
澳洲外交部長史密斯願讓位給陸克文
澳總理吉拉德組新內閣 陸克文任外交部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