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受到法國稅務人員稽查會有甚麼後果?

文/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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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2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 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tvsmo.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正受到稅務稽查,有幾個問題需要請教:1)今年初我把企業的部份資產捐贈給了子女,雖然事先諮詢過稅務機構相關部門,但查稅人員仍對資產的評估提出質疑,他們是否有權複查?2)如查出欠稅,應支付多少罰款?3)稅務人員是否可以搜查私人住所?4)我曾托朋友把一些資金存入盧森堡的銀行,這些資金是否要申報?如不申報會有甚麼後果?

答:根據您的問題順序,依次答覆如下:

1,為安全起見,以捐贈方式轉讓企業、享受減稅優惠者最好事先向稅務部門申報自己對企業資產的評估。稅務部門可以在6個月內做出答覆。在得到對評估結果的肯定答覆後,捐贈人可以在3個月內完成轉讓,並在此後不受稅務機關追究。享受免稅捐贈的3個條件是:

—在捐贈之前,向行政部門申報價格並提出諮詢;
—捐贈者向行政部門提供定價所需的一切必要資料;
—捐贈者應在得到行政部門答覆之後的3個月內完成捐贈。

相關減稅優惠包括:

手工業、商業、農業、自由職業或者個體企業主以捐贈方式向後代轉讓資產時可以享受30萬歐元的免稅額。但受捐贈者應該在該企業工作2年以上,並在接受捐贈後繼續在企業工作5年以上,其中一人還應該在此後5年內對企業進行實際管理。

如果捐贈內容是股票,捐贈者因持有該股票2年以上,但是這一程序不適用於上市公司、金融和不動產管理公司。

您可以根據以上原則和自己的情況判斷稅務機關是否擁有複查權。

2,稅務機關罰款的最高額度是所欠稅款的80%,但僅限於犯法行為(Fraude à la loi)。稅務部門可以自主判斷某些逃稅行為的性質。在無證據顯示納稅人知法犯法並從中獲益的情況下,罰款額為40%。所欠稅款需要支付滯納金和利息,但在對稅法或會計準則解釋上有分歧時可免予支付。

3,稅務調查人員可以要求在受稽查營業場所的人員回答問題並告知身份。雖然稅務人員一般僅限於現場盤問,但是仍然有權對涉嫌犯罪者的住所進行搜查並核對身份。

4,稅法總則第1649-4A條規定:個人應該申報未通過銀行與國外的資金往來,否則將假定為額外收入,並將有關資金納入個人所得稅。此外,法律還把追訴期延長至10年,把每筆資金的罰款額從750€調高至1500€。盧森堡(在27個歐盟成員國中)在稅務上實行獨立政策,還沒有和法國簽訂打擊偷漏稅協議,這種情況下您存入盧森堡銀行資金的罰款額有可能增至10000€,當然納稅人可以提出反證。@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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