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去年在柔斯密亞太家庭中心(Asian Pacific Family Center in Rosemead)被警方打死的女精神病患黃梅(Jazmyne Ha Eng),其家屬已向聯邦法庭提起民權訴訟,起訴警察部門當時未派特殊心理評估小組 (Mental Evaluation Team),而是派了沒有經驗的警察去現場,導致黃梅被誤殺。
這份於6月提交的訴訟狀稱,2012年1月4日,被派去柔斯密亞太家庭中心的警察,因在處理精神病患者方面經驗不足,導致他們 「慘酷地」 (brutally) 射殺了該中心女精神病患者黃梅(Jazmyne Ha Eng) 。
訴訟狀稱,由於培訓不足,缺乏妥善處理精神病患者的相應政策,或純因粗心、魯莽、草菅人命,警察不慎開槍打死了黃梅。
洛杉磯聯邦法院定於10月1日審判此案。身高4英尺9、體重93磅、年齡40歲的黃梅是被警員Brian Vance開槍打死的。據說她當時拿著一把鐵錘衝向他。Vance和其他三名警員Daniel Esqueda,Jeremiah Song和 Allison Melendez 是應亞太家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報警趕去的。黃梅既是該中心的病人也是義工。據說她當時「平靜地坐在」 (sitting calmly) 大廳里。到場的警察試圖用電擊槍震醒她,但是沒有擊中身體,最終還是使用了致命武器。
今年2月,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曾裁定警察們的行為屬於「合法自衛」 (in lawful self-defen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