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和:和猶太人相比,在美華人不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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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13日訊】8月3日,著名理財顧問、《投資、避稅、保護財產》等暢銷書的作者王定和先生在愛滿地市的韋博中心舉辦了專場理財講座,吸引了數十位觀眾朋友到場聆聽。在演講中,王定和主要介紹了美國高回報、低風險的賺錢工具,有錢人如何防範美國政府和國稅局這個最大的債主,怎樣才能將遺產順利轉給子孫,如何做到養老無憂和理財兼顧等。

學費很貴, 但你得為無知付出代價

這句話出自第25屆哈佛大學校長Derek Curtis Bok之口,也是王定和最常說的。他舉例說,很多人盯著房地產,想從房地產投資中賺錢,可事實上房地產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選對低進高出的時間點才賺錢,否則得不償失,甚至陷進去而賠本。

相反,美國有四個高回報、低風險的賺錢工具:Tax Deed, Probate Sale, EIA.,和IUL.,如果不了解這些,就會錯失很多賺錢的機會,即「為無知付出代價」。所以,王定和一直鼓勵大家要多讀書、並在實踐中注重學習,他自己也是這麼做的。

王定和於1981年開始做紐約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經紀,他坦言開始對一些術語也是一頭霧水,但他不懂即問,想著法的去問、去鑽研,32年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成了保險理財的行家,先後撰寫出版了多部理財著作,包括《投資、避稅、保護財產》、《美國賺錢的方法與生老病死的關聯》、《在美生活須知》等,在美國的各地圖書館和中文書店都可以找到。

在美華人如何更好融入美國社會

王定和表示,只有認清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s)的區別,華人才能更好的融入美國社會。否則,難以在這裡致富和快樂生活,和在這裡長大的兒孫也容易發生摩擦。

中國的專制政權造成人治社會,習慣用權力(Power)「管」人, 當百姓面對權力時, 不准質疑和拒絕,更不能批評反對,絕對不允許反抗,必須服從,否則「大權在握」者就可以罵、侮辱、打、關、凌虐甚至處死我們,造成中國人解決問題靠權勢靠關係的觀念根深蒂固。

美國倡導民主與法治,民主是「天賦人權」,人生下來就有權利(Rights),包括質疑、拒絕、批評、反對乃至反抗(遊行或罷工)的權利。大家都有權利就得法治。法治意味著「規則就是規則(Rule is rule)」,沒有人可以在法律之上。如果不了解「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s」的區別,就不能入鄉隨俗,結果使自己「因無知而付出代價」。只有當知己知彼的時候,才具備使自己不沮喪,也不會挨美國人K的條件。

中國人和猶太人相比,不同在哪裏

王定和舉例,猶太人做生意賺1000元就用1000甚至用1200報稅,中國人賺1000可能只用200或賠錢報稅。結果是猶太人轉賣店舖的時候,能拿出賺錢證明,價錢自然賣的高,各族移民都能來買,市場大。中國人拿不出賺錢證明,只能再轉給華人,市場小,賣價上不去。

需要週轉資金或擴大生意時,猶太人會向銀行借錢。因為拿得出盈利證明,銀行相信他還的起,而樂於用優惠條款把錢借給他。中國人得使用自己的積蓄,或向親朋好友借,因為拿不出賺錢證明,銀行不願借錢給他。

在美國,車禍後的人體傷害理賠也是按當事人的收入水平計算。即使實際收入相當,但報稅收入不同,中國人和猶太人之間發生車禍,也是中國人吃虧。

低收入者可用EIA.賺高利延後付稅,抗通貨膨脹

1971年尼克森總統取消以黃金為本位印鈔票的制度, 這表示美國可以無限的印鈔票。儲蓄不能抗通貨膨脹,因此王定和建議,一個好辦法是把儲蓄拿出來做高回報賺錢延後付稅的EIA. 「這是唯一能使你的錢抗通貨膨脹,同時手上又有現金的產品!」

甚麼是S&P 500? S&P 500是美國500家大公司的工廠和大樓、產品、專利權、商譽4項淨資產, 不是股票。但是隨著股市漲, 投資人賺, 股市跌, 投資人賠。S&P 500是由John Bogle先生於1957年3月4日上市, 2007年3月4日50年平均回報11.71%, 1990到2010這20年受2008年金融海嘯股市一下子跌45%的影響,平均回報8. 58%。 EIA.就是把你的錢連接S&P 500,保險公司從S&P 500上賺到錢,最多給你12%,即使賠了保險公司,最差是沒有利息,但此前的本利不會跟著賠。賺了錢可以延後付稅,沒有1099表,也不會通知國稅局。這個方法能使小錢變成大錢。

怎麼避過遺產稅?設立生前信託

王定和表示,擁有同樣多資金,猶太人懂巧妙的避稅,幾乎全部轉給子孫,所以猶太人的家族企業很多,家族事業興旺;而華人往往不懂在生前做好遺產規劃,以為房子等資產在自己名下,理所當然的就會過繼給子孫。錯!如不做規劃,依照王定和的經驗,政府和國稅局會抽掉高達80%的遺產稅和相應產生的費用及房產拍賣損失,最終留給子孫的才有20%。

稅法規定,凡是在當事人名下,有處置權(Incident Ownership)的財產,在當事人過世後就得付遺產稅。

舉例,父母財產的產權用的是Joint Tenant,父母親一人過世, 產權轉給另一位,雙雙過世後所有財產並不直接由子女繼承,根據「遺產法」,需要進遺囑認證法庭(Probate Court),10%付法庭行政費、律師費和執行費,加55%稅率的遺產稅,法院限定9個月之內以現金方式付清。

如果遺產受益人拿不出這麼多錢付法庭費和遺產稅,父母的財產就會被政府強迫拍賣(Probate Sale),政府為了早拿到錢,Probate Sale通常比市價低20%,剩下的才是受益人的。王定和說,「這不是你要的! 」所以他建議當事人,或者子女可以幫助父母設立生前信託(Living Trust)和不可撤消的人壽保險信託(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簡稱ILIT.),只有如此,才可能避過遺產認證和繳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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