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李百順及養女被害死 妻兒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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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1日訊】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遼寧省錦州市房產公司鐵北分公司員工李百順發真相材料時,被正大派出所所長劉曉東為首的警察綁架,當晚李百順被迫害致死,錦州市相關部門嚴密封鎖消息,接著,錦州警察又害死李百順十三歲的養女,判重刑將李百順妻子和兩個兒子收監,目前他們仍在關押中。

李百順,男,法輪功學員,大約五十多歲,家住在凌河區文政園小區。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李百順在發真相材料時,被正大派出所所長劉曉東為首的警察綁架到正大派出所關押,警察逼問資料來源,刑訊逼供,結果李百順被警察活活打死。然後,警察通知李百順的家屬,說李百順是「畏罪自殺」。家屬不相信,妻子李艷秋和李百順的兩個兒子去北京公安部上告,年僅十三歲的養女李美嬌看家。李美嬌平時和養父的關係非常好,父親被迫害致死對她打擊很大,在家裏人上訪的同時,十三歲的李美嬌也去正大派出所為父討公道。

李百順家屬上訪回來,發現李美嬌失蹤了,後來正大派出所通知,李美嬌也死在了派出所。孩子死後,劉曉東等告知李艷秋說「你女兒服毒自殺了,送醫院沒搶救過來。」還說:「這孩子盡說些『反動』的話。」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警察劉曉東等將李艷秋騙至派出所,讓她簽字,欲將遺體火化,李艷秋說,她丈夫不會自殺,堅決不簽字,李艷秋被警察關了一天一宿。十二月十九日,她被送到錦州市看守所,之後,李百順的兩個兒子也被綁架至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錦州市正大派出所、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錦州市凌河區檢察院、錦州市凌河區法院、錦州市政法委等在未走任何法律的情況下將三人判為「敲詐罪」,李百順的兩個兒子分別被判處八年和七年半,李艷秋被判處三年十一個月,現李艷秋被關押在坐落在瀋陽的遼寧女子監獄八監區,兩個兒子下落不明。

因李百順夫婦雙方父母早已過世,市內又無其他親屬,劉曉東等人說:「你家沒有親屬,給你們判幾年,等你們出來了,我們這些人也說不定調到哪個職位上去了。」

在李艷秋被關押期間,錦州警察多次去監獄逼李艷秋簽字火化李百順和李美嬌屍體,李至今未簽。在二零一三年,清明節前的一天,因錦州世博會將近,他們想誘騙李艷秋簽字,說:「你簽字我們馬上給你辦保外,李艷秋仍不簽。警察扔下話說:「給你三天期限,給我們回話!」

李艷秋被投監後,錦州警察又勾結監獄警察聯手向李艷秋施壓,逼她簽字,八監區獄警崔傑恫嚇她:「你家的事不許向別人及其他犯人說」獄警夏曉蕾說:「你啥時候想好了,我給錦州打電話,」夏還說:「你要簽了字,我給你一百五十元的補助。」監獄裡每名犯人每月都有幾元到幾十元的勞動報酬,監獄一分錢也不給她,現在李艷秋連買衛生紙的錢都沒有,還經常吃不飽飯。她天天思念女兒和丈夫,經常在夢中夢見他們,醒來後淚水漣漣。

李百順一家五口人兩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警察判刑。現李百順屍體下落不明,李美嬌屍體在錦州市殯儀館一直存放至今。

(責任編輯: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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