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聲明:廢除黑監獄,釋放維權人士和受害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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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8日訊】本網從可靠渠道獲悉,江蘇省無錫市地方當局為了控制權利受到侵害的公民上訪,違法將大批公民囚禁於當地的一些招待所、山莊、黨校和閒置房等「黑監獄」中,製造了大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信訪權等等惡性事件,嚴重激化社會矛盾,導致當地民怨沸騰。日前,無錫市多名維權人士在報警後一同前往當地一處「黑監獄」營救被關押公民,結果遭到當地警方事後大肆抓捕,現已確認有5人被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還有11人被警方抓走後至今家屬沒有得到任何法律文書。「維權網」就無錫當局如此公然大肆抓捕維權人士,庇護黑監獄,非法侵害公民基本人權的惡劣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嚴正抗議!

7月5日,無錫市維權人士丁紅芬家屬接到了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送達的濱公(東)拘通字【2013】499號《拘留通知書》,稱:「我局於7月3日將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丁紅芬刑事拘留,現羈押在無錫市第二看守所。」與丁紅芬一樣,目前已經正式通知被刑拘的維權人士還有鄭炳元、沈愛斌、吳萍、瞿峰盛等,另有11人被警方抓走後,至今家屬尚未得到任何書面通知。

無錫當局此次大肆抓捕維權人士,起因是6月22日一批維權人士前往當地黑監獄營救被非法關押的上訪民眾之事。6月22日深夜23點50分左右,法律工作者倪文華和無錫維權人士丁紅芬、沈愛斌、瞿峰盛等近30人一起到無錫市錫山區安鎮東郊商務賓館(黑監獄),撬開二道鐵門,打開樓層8個房門,將5位被關押於此的黑監獄受害人營救出來,同時將5個當時正值班的黑監獄看守交給接到報警趕來的警察。被營救出來的5位受害者分別是:82歲的周靜娟(許海鳳的婆婆)、75歲的丁永金(丁紅芬之父)、72歲的丁國英(丁紅芬的姑姑)、丁紅祥(丁紅芬表弟)、楊劍艷(丁紅祥之妻)。當時,該黑監獄的一樓111號房間的房門沒有打開,裡面住著黑監獄的指揮者。參與衝擊黑監獄的維權人士要求來到現場的警察打開此門,查處黑監獄,但現場警察置之不理。

警方在調查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過程中,突然從附近的派出所等處調來50多個身份不明的人,對丁紅芬、許海鳳等多人進行圍攻、堵截,並多次強行將他們綁架上車,但被在場的維權人士奪了回來。在場的維權人士不斷報警,卻不見警察增援。到次日凌晨一點多,現場突然來了50多名佩帶「特勤」標誌者,還有許多社會閒雜人員,共計有100多人,他們將丁紅芬夫婦、瞿峰盛夫婦、丁紅祥、丁永金和許海鳳綁等多人架上汽車帶走。6月26日,當日參與衝擊黑監獄的無錫維權人士吳平、沈愛斌、施高洪、華曉平等人被無錫警方秘密抓捕;6月28日,沈軍、王曉萍等人也被秘密抓捕;7月1日下午,剛被營救出來的周靜娟、丁國英在北京被抓。至今,已確定被警方抓走的有丁紅芬及其丈夫沈果東、瞿峰盛及其妻子楊劍艷、許海鳳、施高洪、華曉平、吳萍、鄭炳元、殷白妹、沈軍、王曉萍、殷白妹、丁紅祥(丁紅芬親弟)、丁永金(丁紅芬爸),另有一位尚未核實姓名的維權人士於7月2日被警方從家裏帶走。

多年來,無錫地方當局為了控制當地被強拆戶、失地農民、司法冤民、下崗職工、復轉軍人等等權利被侵害者的上訪,而廣設非法囚禁公民的黑監獄。今年3月,倪文華先生和無錫市的維權人士就曾一起把李梅芳從設在無錫市錫山黨校的黑監獄中營救出來。但無錫地方當局不思悔改,照舊肆意設置黑監獄,大量製造訪民和維權人士強迫失蹤和任意羈押事件,連八旬老人和3歲兒童也不放過。弄得當地人心惶惶,民怨沸騰。當然,無錫黑監獄只是中國遍地黑監獄的一個縮影。長期以來,全國各地政法機關在「維穩」的旗號下,大肆揮霍納稅人的稅錢,廣設黑監獄,任意剝奪上訪公民和維權人士的人身自由,有的長達數年之久。由於黑監獄完全超越法律之外,沒有任何監督機制,裡面的看守人員對關押者肆意污辱、毆打、搶劫等等嚴重傷害公民身心的事件經常發生,甚至還發生強姦、傷害致人死亡等等特大惡性事件。

無錫地方當局廣設黑監獄及大肆抓捕衝擊黑監獄、營救被關押者的維權人士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也違反《人權捍衛者宣言》第1條「人人有權單獨地和與他人一起在國家和國際各級促進、爭取保護和實現人權和基本自由」;第2條「1.每個國家負有首要責任和義務保護、促進和實現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除其他外,應採取可能必要的步驟,在社會、經濟、政治以及其他領域創造一切必要條件,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以確保在其管轄下的所有人能單獨地和與他人一起在實際享受所有這些權利與自由」;第12條「1.人人有權單獨地和與他人一起參加反對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動。2.國家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主管當局保護每一個人,無論單獨地或與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權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脅、報復、事實上或法律上的惡意歧視、壓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為的侵犯」;還違反中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並且與中國政府一再宣示的「依法治國」、「構建法制社會」的政策相背離。

「維權網」強烈要求:

一、立即釋放參與揭露黑監獄、營救被非法關押公民的所有維權人士和黑監獄受害人,追究打擊報復維權人士的部門及人員法律責任;

二、採取實際措施清理和廢除江蘇省無錫市及全國各地的黑監獄和一切違憲違法、侵犯人權的場所,嚴格禁止一切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設施,依法追究設立黑監獄的相關部門及人員的違法侵權責任;

三、切實開啟以維護人權和人的尊嚴、約束公權力為指向的憲政民主改革,使中國公民真正享有自由、平等、人權、公平、正義等普世價值,使中華民族早日邁進民有、民治、民享的文明發展之路。

維權網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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