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新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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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6日訊】原中國足球隊主教練卡馬喬的天價合約和超低戰績引發了中國民衆和媒體對這份離奇合同的廣泛質疑。7月5日財新網記者楊旺發表了題爲《中國足球「新馬關」》的文章,意指官氣十足的中國足協簽訂了一個喪權辱國的協約,其原文如下:

58歲的卡馬喬大概是這個星球上幸福指數最高的「流浪漢」。關於他的賠償等身後事,正在成為坊間熱議的話題以及法律專家談判的重點。儘管最終的協議尚未敲定——據最新報導,足協和萬達都不願再繼續承擔高達幾千萬的稅費,但任何人都無法否認這樣一個事實:過去的兩年,卡馬喬及其團隊從中國輕鬆捲走了2億元。

2億元可以做甚麼?有人算過一筆賬:至少能建100所希望小學,能將47所高校足球的投入增加4倍(每年足協在高校足球的投入是4500萬元),可以蓋30000個小籃板,建2700個籃球基地以及10000個水泥排球場。這個換算可以無限延伸,比如,建多少社區器材,建多少游泳池,等等。

但我們這位身價高達2億的卡馬喬做了甚麼呢?有人說,他創造了三個記錄:一,中國足球在聘用教練支出薪水最高,按照合同,卡馬喬每分鐘能掙3.6萬元,場均收入314萬元,是穆尼里奧的2倍(穆帥場均薪水22萬歐),米盧年薪的13倍,阿里漢年薪的20倍,高洪波年薪的25倍;二,國足的世界排名跌至史上最低(109位);三,7勝2平9負,包括0:8完敗於巴西,1:5敗給泰國青年隊的戰績,以及中國足球三年無緣國際大賽的窘境。

毫無疑問,至少在國足主帥這個位置上,卡馬喬是不稱職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刷「卡」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既然高薪,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業務,這也是應有之意。
但不可思議的一幕出現了——這次解約的過程,法律專家們著實見識了前所未有的尷尬。

翻看2011年出爐的這個堪稱中國足球「新馬關條約」的合同,其中有兩條最為惹眼:
一、缺乏對義務的約束。對於卡馬喬的要求,僅僅停留在如下務虛的描述,「通過兩年時間的努力,讓中國隊在風格和打法上出現明顯且積極的變化。」

二、缺乏因成績不佳可以解約的條款,反而加上「薪水是稅後」。由於萬達集團只負責薪水部份,因而高達數千萬的個人所得稅理論上不得不由足協買單。

「這份合同應該是沒有經過好的法律團隊去審查,不知道怎麼就出來了。」中國體育法學研究會理事、首都體育學院副教授韓勇至今感覺到不解。

當年在甲A一舉創造「萬達王朝」並號稱「再不玩足球了」的王健林在前幾年回歸了——這次他的目標是國足,並帶來了可為國足主帥支付期限3年、合計5億的大禮包。萬達開出的條件不僅涉及更換國足主帥,還規定了「對投入資金的使用有建議權和監督權」。於是,國足的選帥工作,在資本的推動下倉促上馬。據說,中國足協和西班牙名帥卡馬喬的高價合同,從拍板到最後敲定合同僅僅幾天。

這是一次典型的中國式閃婚,背後的推手是主管方權力和資本的結合。按說這個時候的中國足協,如果能更多遵從市場規律,多進行一些專業性研究和長遠性策劃,說不定能實現國足的一次「逆襲」。我們看到的卻是這個號稱民間實則官辦色彩濃厚的機構的再一次重蹈覆轍。

在合同簽署的過程中,不斷傳來的些許談判細節一再挑戰人們的想像力,且始終對外諱莫如深。比如,當時的選帥名額是四個人——克林斯曼、裡傑卡爾德、卡馬喬以及德國國足協極力推薦的托普.穆勒(曾是德甲凱澤斯勞滕和勒沃庫森的著名教頭),最後花落卡馬喬。比如,到底是誰最後簽的字?卡馬喬的中方經紀人身份如何?為何對方經紀團隊對中方的底牌一清二楚?當我方提出合同裡必須加入「成績不好,中方有權解約」的條款時,對方以「終止談判」予以抵抗……

於是,匪夷所思的合同出爐了。而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2010年,中國足協曾經聘用布拉澤維奇擔任國奧隊主帥,但在球隊下半年早早無緣倫敦奧運會並下課後,他卻在此後半年多內領取了幾十萬美元高薪。

2012年11月亞青賽後,中國足協宣佈解除國青隊主帥里克林克的職務,荷蘭人離開的前提是足協把從2012年12月至2014年6月的合約薪水全額支付。而足協為他的年薪稅後30萬歐元(約240萬人民幣)買了單。
……
於是,在世人面前,足協似乎永遠不缺錢,也無須為任何後果承擔責任。外面再熱鬧,只管關門搞總結就是。

緊緊抓住「國足主帥」猶如救命稻草的足協,犧牲的是職業、青少年甚至全民體育;因為這打不破的惡性循環,於是,熱愛足球的人們只能無奈地看著一幕幕的輪迴上演……。

(責任編輯: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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