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網上發佈政府文件被判洩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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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5日訊】內蒙鄂爾多斯市上海廟鎮鎮民宋雲飛因在互聯網上公佈一份政府文件而被冠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並被判處2年徒刑,緩期3年執行。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宋雲飛本可以不受處罰。

宋雲飛,1981年生人,現為寧夏銀川個體經營者;鄂爾多斯市上海廟鎮(「上海廟」是鎮名,與上海無關)是他的老家。宋雲飛因該鎮政府徵用他家土地而與政府發生補償糾紛。宋雲飛為了表明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對待,在互聯網上公佈了內蒙黨委辦公室有關「清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佔用草牧場的通知」(「內黨辦發電38號文件」)。他顯然是想表明:鎮政府沒有按照自治區黨辦的通知辦事。自治區黨辦這份文件署明「發至縣團級」。去年12月7日,鄂爾多斯地方法院宣判:宋雲飛犯有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宋雲飛提出上訴;今年4月,二審維持原判。

北京律師王雅軍表示,宋雲飛在網上公佈的文件「發至縣團級」,是有一定密級的;在沒有解密之前,屬於國家秘密。宋雲飛顯然被內蒙地方法院抓住了把柄:

「他(宋雲飛)的這個作法應當是洩露了國家秘密。」

然而,王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宋雲飛是可以不受懲處的:

「我對照了一下刑法條文,(宋雲飛所為)不造成後果的話,一般不怎麼處罰。」

在紐約的中國事務評論家劉念春表示,中國政府的一些文件經常只下發到縣團級,這就剝奪了一般民眾的知情權:

「你內部文件明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這位維權人士表示,中國的弱勢群體,像宋雲飛這樣的人,在受了欺負之後往往無法申冤:

「(中國無權無勢的人)吃了虧只能默默承受,沒有絲毫辦法,連上訴的渠道都沒有。」

宋雲飛的案情與這些年在內蒙屢見不鮮的政府強征土地行為有關。對此,劉念春說:

「(強征土地使)農牧民的生態環境和生活方式都改變了,這可能不是他們主動願意改變的。」

王雅軍律師說,在中國,非法征地絕不是個別現象:

「各地在沒有嚴格按照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徵用土地— 這個還是比較普遍。」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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