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中國真的出不了「檸檬水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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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父親陪9歲女兒「練攤」,遭十餘執法人員圍毆。為鍛練9歲女兒的交際能力,北京的田先生趁暑假帶著女兒練攤賣燈具,期間遭約10名身穿制服執法人員圍毆。視頻中,女兒大聲哭喊「不要打我爸爸、求你了、對不起、救命」。(7月27日《新京報》)

相信很多人談論這個新聞的時候,不是說「城管打人了」,而是會說「城管又打人了」。這些年來,類似的醜聞已經讓大多數中國人生出了審醜疲勞,有人甚至已經對此麻木。而這個新聞之所以引起我的關注,是因為那位9歲的小女孩。當她睜大單純的眼睛憧憬著美好的世界時,現實卻展現了它殘酷而醜陋的一面。新聞中有兩個細節描寫讓我嗟歎再三,其一,在父親慘遭圍毆的時候,女孩大聲哭喊「不要打我爸爸、求你了、對不起、救命」;其二,女孩事後勇敢地表示:我一定要回去告訴我的同學今天發生的一切。前者令人心酸,後者令人羞慚——當然,這是對尚存羞恥之心的那部分中國人而言。

這讓我想起幾年前美國發生的一件事情:美國7歲女孩無照擺攤被逐,線民聲援迫使官員道歉。2010年,「檸檬水女孩」的故事在美國成為不少媒體關注的焦點。這位7歲的俄勒岡州女孩在一個地方集市上售賣檸檬水,但因為沒有衛生執照,被地方衛生管理員驅逐。這名女孩的遭遇引發媒體和線民關注,很多人指責當地管理機構無權將小女孩趕走,稱其扼殺了小女孩的創業熱情。在輿論壓力下,當地地方官親自向這名女孩的母親道歉。一位7歲的「檸檬水女孩」,引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網路事件,最終連政府官員也不得不出面道歉。當時我在感慨之餘寫了一篇題為《中國為何出不了「檸檬水女孩」》的小文,認為在中國很難出現「檸檬水女孩」,並列出了一些理由: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中國的孩子都忙著上奧數、學英語、玩航模呢,哪有功夫去幹擺地攤這種既不體面又辛苦的事兒呢。即使孩子願意去,家長還不樂意呢。外國人看中的是能力,因此對於絕大多數美國孩子而言,和小夥伴在街邊賣自製的檸檬水、曲奇餅,往往是他們人生最早的「創業」體驗。而中國人看中的是分數、是學歷、是將來的「地位」,因此他們最熱衷的是應試教育。至於所謂的「能力」或者是「品德」則根本入不了他們的「法眼」——只要考上個名頭大點的學校,只要有一個「姓畢的姥爺」,孩子將來何愁不能有個「錦繡前程」呢。即使真的有哪個小女孩出於好奇到街上擺攤,恰恰她不識時務的家長也不負責任地默許了,估計她也幹不長——還有城管叔叔把關呢。城管執法最講公平公正,他們可不管你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還是七歲八歲的小屁孩,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你聽話倒還罷了,不聽話先踢攤子後打人,才不會像外國人那樣唧唧歪歪給你講道理呢。在中國,如果你恨一個人,就鼓勵他去擺地攤吧,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他早晚會被相關部門的「臨時工」給收拾了!至於地方領導親自出面道歉這樣的事情,你就更是連想都不要想——領導都忙著一手抓雞的屁一手抓穩定,哪有閒工夫管你這勞什子小事情……

當時這樣說,還有一份調侃和反諷的意識在,沒想到竟然不幸言中。我是該為自己對「中國國情」和「中國特色」的深刻理解而驕傲一下,還是為「現實比想像更驚悚」而悲哀、憤怒?專家認為,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並沒有意識和顧及到9歲女孩在現場,粗暴的執法會給孩子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實際上,受到粗暴執法傷害的,肯定不止這位女孩,還有其他孩子,還有我們生存的社會的文明和公平正義。在美國「檸檬水女孩」事件中,當地的最高地方官傑夫‧科根一方面向女孩及其母親道歉,一方面也明確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衛生檢查官員是在「照章辦事」,但他們同時也要有「專業的判斷力」,應該給小女孩一個例外,「我不認為一個7歲小女孩的檸檬水攤子是我們郡面臨的最嚴重健康威脅。」據悉,科根後來還要求地方衛生檢查員在執行衛生法規時「倍加謹慎」,因為這部法律是為了促進商業,而非相反。據悉,「檸檬水女孩」此後學會了慈善——加州一支棒球隊當即邀請母女倆前往球隊比賽的現場賣檸檬水,球隊希望收入所得的一半捐給他們參與的自閉症兒童基金,另一半留給朱麗。她媽媽則表示,朱麗將把她的那一半捐贈給曾幫助過自己的兒童福利醫院。中國的這位擺攤女孩從自己的遭遇中學會了什麼?她的未來會是怎樣?中國真的出不了「檸檬水女孩」嗎?我們所有的人都來捫心自問一下吧。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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