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清綜合報導)7月21日,冀中星在機場引爆後的一天,吳虹飛發了一條揚言炸建委的微博之後被刑拘。一名檢察官分析稱,依據刑法規定,吳虹飛可能被處以5年以下徒刑。此事引來軒然大波,霎時成為這兩天大陸論壇和微博討論的焦點:面對一個時刻都在製造恐怖的暴戾政權,一個弱女子在微博表達憤怒的發言,是否是官方所稱為的「暴力恐怖行為」,引發大陸各界人士廣泛的爭論。
中國大陸已成暴戾社會 當局自食其果
中共官媒新華社7月25日報導,公安部25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開展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始終保持對暴力恐怖活動、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等嚴重刑事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
在此之前,大陸女歌手吳虹飛在21日微博上發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XX的建委。」事後被北京警方拘留。
據法制晚報引述一檢察官稱,發微博時間與冀中星機場實施爆炸相隔不到10小時,這會加重恐慌,根據刑法,吳虹飛可能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陸近日連番發生社會暴力案件,一名山東男子冀中星據稱因為被東莞保安員圍毆至下身癱瘓,但屢次上訪北京不果,遂在日前於北京國際機場自燃黑色火藥企圖死控,結果自己炸斷手臂。不久後,北京西城區馬連道家樂福2層,一男子持刀傷人,造成一死三傷凶案。
當下的中國大陸社會亂象紛呈:機場爆炸、商場砍人、孩子被摔、城管打死人,駐馬店五死三傷……,中國社會充滿暴戾氣。很多民眾都在思考根子在哪裏:當公平公正變得可望不可及,解決問題沒有正常渠道,官官相護平民沒有平等機會,做人的尊嚴被剝奪殆盡,社會就變成了把好人變成壞人的社會。
律師屆聲援:吳虹飛不至構成刑事犯罪
對於吳虹飛因微博言論被拘留,在大陸社會引發很大反響。一名叫Raymond Wang自稱為律師的網友稱,雖然她明顯是情緒發洩,也沒有實質行動、造成擾亂社會秩序的嚴重後果,但這種言論非常不恰當,而且還是在冀中星爆炸案後公開發表的。如果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對其實施行政拘留,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不過還不至構成刑事犯罪。
遲夙生律師表示:很少有聽歌的時間,對歌手很陌生,幾天來滿網都是這個女歌手,仔細看看挺冤的,有願意為她辯護的律師舉個手吧。前提是不要收費哈。我先舉一下。
「天天在網上喊打喊殺的孔慶東、張宏良何罪?」
湖南四維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木子老龍」:如果北京檢察機關認定吳虹飛有罪,那麼請問:孔慶東、張宏良這群人渣,天天在網上喊打喊殺,鼓吹對一部份平民進行肉體消滅,這種行為已經持續了幾年時間。烏有之鄉網站上的西奴絞架,赤裸裸揚言殺人。這算不算擾亂社會公眾秩序?多年以來你們視而不見,你們是幹甚麼吃的?
「今天刑拘了吳虹飛,明天就可能是你我」
天允律師事務所律師鄭輝:是爭議很大!絕不能單憑微博言論客觀歸罪,而不考察其動機目的等主觀方面和造成了何種侵害,另外她當時的精神狀態包括是否醉酒等也應考慮。今天刑拘了吳虹飛,明天就可能是你:包括教授你。也可能是律師我,還有他和她。
時事評論員李諾言:中國式法律,徹底凌亂了!女歌手吳虹飛被拘,罪行居然僅僅是她聲稱要炸建委——照此邏輯,中國至少有2億人要被抓起來?
兩個重慶人在北京的遭遇
對此大陸知名法律學者徐昕拿出這個經典的「兩四川人北京游」的帖子調侃當局:十八大前夕,兩個重慶人到北京觀光旅遊,由於對北京地理環境不熟悉,於是在公交車上打開地圖研究:
甲:「我們從這條線路先殺到天安門(「殺」,重慶方言意指前往),然後再殺到毛主席紀念館,最後殺到中南海……」
乙:「要得嘛,我們就按你說的,一路殺過切。」
不幸被同車群眾舉報,二人一下車立即被扭送公安機關,交代若干小時後才被放出來。
兩人來到天安門廣場,看著人來人往,一時有點不知何去何從。
甲忍不住:「你浪個不開腔(與「槍」諧音,「開腔」意指說話)喃?」
乙:「你都不開腔,我浪個敢開喃?」
話音剛落,立即被廣場便衣按倒在地,二人再次被扭送公安機關。
一週後,這兩個重慶人又走出了看守所大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甲沮喪地說:「這回安逸了,包包都遭整空了,哪點去搞點子彈嘛?(「子彈」,重慶方言意指錢)」
話音未落,門口的武警衝上來將這兩人按倒在地……
翌日,公安部發出緊急通知:嚴禁十八大期間講重慶話!
楊海鵬:這就是一個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大陸知名媒體人楊海鵬在微博「歐鵬手札」表示:如果北京檢察院一定要對吳虹飛 的行為提起公訴,我想更多人願意在網絡上重複她那句話。你們能捉多少?你們認為製造恐怖,可以恐嚇所有人?如果你們敢於枉法實施,這就是一個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意在恐嚇社會。你們把北京所有的房子,變成看守所和監獄,我們都會把它填滿。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