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江澤民》(61)

江澤民以惡治國(2) 中共政法委坐大黑幕

人氣 15

【大紀元2013年07月23日訊】《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 以惡治國

第二節 中共政法委

在中國,司法系統從來不獨立,它嚴重的受共產黨操控。政法委作為中國共產黨的機構,最經常的被用來干擾法律機構。中央政法委聲稱:「中央政法委是黨中央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中央一級,中央政法委在幕後操控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在中國各級政府也是同樣的設置,每一級的政法委操控同級相關部門。大部份「610辦公室」設置在政法委內,這使得「610辦公室」拘留和監禁的工作更易於實施。

六十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隨著「文化大革命」的開始,該小組被撤銷。八十年代初期,中共中央再次決定成立政法委員會。1987年中共「十三大」後,曾決定撤銷中央政法委這個明目張膽的干涉司法獨立的機構。

但江澤民上台後,為加強其獨裁權力,黨政分開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1990年初,中共頒布了《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工作的通知》,「決定恢復中央政法委員會」。199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頒發《關於轉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加強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廳字[1995]28號),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1999年4月,中共發出了題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決定》的中發[1999]6號文件,聲稱「政法委員會是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部長、最高檢察院院長、最高法院院長都是中央政法委的委員,都要向政法委書記匯報工作。中共的政法委還與紀委共同指揮政府監察部門,與軍委共同指揮武警部隊。政法委作為中共中央的正式機構,成為黨干涉政,破壞司法獨立的典型組織。

中國維權人士呂耿松曾在《北京之春》雜誌上撰文,引用歷史事實、法理論證和學者意見認為,政法委是中國最大的特務組織,政法委員會的存在本身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2】政法委因此是個缺乏法律依據、破壞司法獨立的違憲組織。在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竟然還得向公安部長做工作匯報,可說是中國司法的悲哀。在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長時,周是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而當時的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只是政法委委員,所以,公安部長還是法院院長的直接上司。這種司法怪象在中共的系統裡卻是常態,很多地方的政法委書記都兼任公安廳(局)長。比如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又是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以及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按照現代司法獨立的原則,公、檢、法三機關是相互獨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這三家揉在一起,而且凌駕在這三家之上,搞「聯合辦案」。政法委對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統的控制,使得中共統治下的司法獨立完全成為泡影。這樣做的後果是,警方根據檢察院起訴的需要來蒐集證據;檢察院又根據法院判決的需要來起訴。即使這些年中共司法「改革」中也一直聲稱要加強司法獨立,但是,在中共發動的全國性政治迫害運動中,司法獨立是蕩然無存的,一切都圍繞著中共的意志來進行。這在「610辦公室」操縱的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中表現尤為明顯。

(節選自《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作者:《真實的江澤民》聯合寫作組)

(責任編輯:肖笙)

相關新聞
揭秘:偽造的江澤民
江澤民在六四事件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
江澤民陽奉陰違激怒鄧 喬石「押送」江到黨校表態
江澤民「三代表」出籠內幕 楊白冰公開罵其是垃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