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江澤民》(60)

江澤民以惡治國(1) 「610」與國保出爐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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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21日訊】《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 以惡治國

作為一個不斷的納著稅的公民,我再次要求中國的政府回答一個公民的質問:你們承不承認這個制度的完全不道德?承不承認我們的制度已沒有了面對並解決這種問題的誠意和能力?你們有沒有道德和勇氣向全民族保證說:這樣的罪惡會立即停止並永遠不再發生?要知道,人民僅僅的是要求政府立即停止犯罪!——高智晟

「我想在此特別提及的是:我們設法說出這個民族持續被血腥迫害的真相,尤其是在這個時刻,也是為了提醒我們的整個民族——我們民族面臨的問題的嚴重性及緊迫性。我們的民族,我們每個個體,是到了一個必須正色面對我們所面臨問題的時候啦!任何理由、任何傳統的方法及任何的耽延,都將是對我們整個民族價值的犯罪!……十幾日的調查,我再次看到了令我痛徹心肺的真相,『610』辦公室,至少可以這樣稱謂它——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高智晟先生在給中共當局的信中這樣寫道。【1】

就在我們寫這本書的時候,高智晟律師因為他對正義良知,法律尊嚴和人類道德的維護,正在中共的監獄中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政法委和「610辦公室」凌駕於法律之上,「610」的權力模式是後來中共欺壓所有中國人的國家機器運作方式。之所以如此,這得從中共的機構組織形式說起。

當年的「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是砸爛「公檢法」,把原來公檢法系統的人員掛上罪名直接打倒,靠邊站。總體上來講,公檢法系統原來的人馬大多是受害者,而不是作惡者。這些人本身沒有原罪,一旦決定恢復法制系統,讓這些人官復原職就可以了。而「610」幹的事情卻恰恰相反。領導「610」的中共「政法委」統管「公檢法司」,使得「610」能把「公檢法司」整個系統調動起來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公檢法司」本身成為了這場迫害的中堅力量,執法者直接變成了帶頭違法者,把「公檢法司」變成了原罪擁有者(作為個體,有良知的總是有的),進而把這種作惡延伸到法輪功學員之外,其他民眾也成為了這種倒退後的司法體制的受害者。如何恢復法制?這才是對國家法律體系的徹底摧毀。對比而言,「610」對法制進程的破壞,超過文革。

第一節 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

中共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根據職能分為:直屬工作部門(比如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直屬辦事機構(比如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直屬事業單位(比如中央黨校、《人民日報》社)、直屬派出機構(比如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直屬議事協調機構(比如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中共中央的這些直屬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併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提出方案,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

「議事協調機構」,是指在「法定工作機構」以外設立的,負責協調涉及多個部門或多個地區較長時期內重大事項的機構。成員單位常常包括多個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部門。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都可以設立自己的議事協調機構(同樣,地方黨委和地方政府也可以設立地方級別的議事協調機構)。議事協調機構一般稱為「XX領導小組」、「XX指揮部」、「XX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其配置規格都是比較高的。中央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者政治局委員,擔任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人,有關部辦委局的負責人擔任領導成員,一般還有相關的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1999年6月10日,中共成立了一個特殊的「直屬議事協調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具體辦事機構就是「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因為成立於6月10日,該辦公室簡稱「中央610辦公室」。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眾多,除了中央政法委作主導,該「小組」的成員單位還包括: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央外事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郵政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武警部隊。從「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議事機構負責人的級別和參與的成員單位之多之廣,就可以看出江澤民當初迫害法輪功動用的國家公權力之多之大,完全是傾舉國之力,把整個社會都動員起來迫害法輪功。也正是這種議事機構的性質,說明了「610辦公室」為甚麼能成為一種蓋世太保式的超級邪惡機構,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國保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和各種異見人士、良心犯的報導中,「國保」一詞頻頻出現。「國保」指的是「國內安全保衛」部門的警察。在公安部稱「國內安全保衛總局」,簡稱「國保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稱「國保總隊」,在地級市公安局稱「國保支隊」,在縣級市公安局稱「國保大隊」。省、直轄市的「國內安全保衛處」在編制上屬於二級局。

中共在1949年奪取政權以後,最先的政權實際上是軍管會。軍管會的功能就是部隊直接派人留下來,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軍管會一開始的時候代理政府職能,當時最主要的職能就是鎮壓「反革命」,鎮壓國民黨的留守人員。隨著中共政權的初步建立,軍管會中的治安機構也改名為各地的公安廳。在中央政府裡,則設立了公安部。

原軍管會中肅清「敵特分子」及內部保衛的任務,成為公安部的主要任務,就是「敵情偵察」,叫「敵偵」,後來改為叫「政治保衛」,也就是「政保」,都是放在所有部門的第一個,在公安部裡叫「一局」,也就是政保局,在公安廳就叫「一處」,也就是政保處,到了區縣級,就叫「一科」,即政保科。政保內部又分為負責國內安全和國外安全的。1983年,中共決定設立國家安全部,政保負責國外的部份就和中央調查部合併,組成了國家安全部。但是,各地的公安廳(局)仍然保留著原政保處的建制,留下來的這部份人,數量已經不多了,不過仍然是放在第一個部門。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共「政保」的功能就是打擊所謂的「階級敵人」。

據北京市原政保科長鍾桂春先生介紹,「在中共大搞『政治運動』的時代,作為打擊『階級敵人』的『政保』這種職業是很吃香的,很受中共的重視,地位也很高。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發展經濟成為主流,政保的地位就沒有以前那麼強了。加上隨著安全局地位的提升,和各種公安門類的發展,公安的政保就淡化了,就不是很重要了。有人就提出來,要把公安政保這塊砍掉,把它合併到國家安全局去。如果合併過去,待遇、地位都會下降,所以政保的人就死死的想保住政保這塊牌子。如果要保住它的地位、保住這塊牌子,就要搞出案子,整出很硬的案子,來說明其存在的必要。所以,政保的人就天天尋找這樣的機遇,尋找保住政保這塊牌子的機遇。於是,它就要無事生非,故意製造一些事端,就要在民眾中尋找所謂的敵人、製造所謂的非法組織,製造所謂的誰要推翻政府、顛覆政權的這些『大案』。1999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前,公安部門對法輪功煉功群眾的騷擾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在政保系統中,它從1996年就開始參與對法輪功出版物的暗中調查、收繳、罰款,之後是監聽、跟蹤,派特務混入煉功群眾中刺探『情報』,為製造敵人、為鎮壓尋找藉口。」

到1999年江澤民把法輪功作為中共的「頭號敵人」來血腥迫害的時候,中共政保的邪惡作用就大量發揮起來了,對中共的重要性又顯出來。據知情人說,如果不是迫害法輪功,「政保」(「一局」、「一處」、「一科」)可能已經被取消了。為了通過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擅於整人的「政保」毫無良知,在迫害法輪功時特別賣命。討得當權者歡心後,「政保」一改這些年在注重經濟發展中被冷落的處境,開始活躍起來,「招兵買馬」添置先進設備,系統地對全國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電話監聽、綁架、抄家、刑訊逼供和為勞教、判刑收集編撰所謂的「證據」。這樣發展的結果,殃及全國人民。大家都被置於政保監控的範圍。

大概在2000-2001年,為了迷惑人,中共把「政保」改名叫「國內安全保衛」,就是現在叫的「國保」。國保內設機構一般有機動偵察、反顛覆、反邪教等部份。國保是中共在國內鎮壓監控政治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的主要機關,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暴力工具之一。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資料顯示,2000年底左右,江澤民在一次會議上提出,原610的運行效果不理想,國家安全廳、公安廳、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設立「610辦公室」。自此以後,「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的總隊長或副總隊長往往兼任省、直轄市公安廳(局)的「610辦公室」主任。比如,原北京市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張憲林兼任北京市公安局「610辦公室」主任,原四川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李克力兼任四川省公安廳「610辦公室」主任。

(節選自《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作者:《真實的江澤民》聯合寫作組)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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