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編譯報導)週一湖南省高院作出有利於唐慧的判決,她去年因為上訪要求更加嚴厲地懲罰綁架和強姦她的11歲女兒的男子,被判18個月勞教。但是法院拒絕批准她要求勞教委書面道歉的要求。此前地方當局還嚴禁她對勞教判決本身提起起訴。
美聯社7月15日報導說,一個成為反對中共勞教制度風潮象徵的女子週一在引發公眾巨大關注的上訴要求賠償的案件當中獲得一個罕見的勝利。
勞教制度早年被用來懲罰共產黨的批評者,現在被地方官員用來對付那些在各種問題上包括土地權利和腐敗方面挑戰他們的權威的人。唐慧這樣的案件在去年引發批評,包括許多政府內部人士,公眾對改革的期待隨之增加。
一月份,唐慧起訴永州勞教委要求獲得道歉和賠償,但是這個訴訟四個月之後被拒絕立案。然後她向省法院提起起訴。
唐慧的律師說,週一,法院裁決勞教委支付唐慧2,941元人民幣,因為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並造成精神損害。
唐慧的一個律師徐利平說,唐慧已經接受這個裁決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它給了她安慰。
「對於唐慧,這是一個較大的轉折點。現在她可以重新開始正常的生活了。」徐利平說。
唐慧的另一個律師浦志強說,這個訴訟的意義是有限的,因為它聚焦於獲得賠償,而不是質疑她被給予的勞教判決的合法性。
「法庭裁決是對案件施加影響的不同的力量的妥協。當然它並不是意味著取得了真正的公正或公平。」
浦志強說,唐慧受到地方當局的施壓,要求她不要遞交針對勞教判決本身的起訴,所以她唯一的平反道路是尋求經濟賠償。
「從賠償的方面來說,這個裁決是基於證據,應該受到歡迎。」浦志強說。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張鳴說,這個裁決也相當於法院默認唐慧的案件特別惡劣。
「對於唐慧這樣的人,這完全是不公平的。她的女兒經歷了一個可怕的事情,你卻送她去勞教所?這完全不能自圓其說。」張鳴說。
但是法庭裁決說,唐慧要求永州勞教委給出一個書面道歉不予批准,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這可能是當局避免承認不法行為的一個策略,張鳴說:「即使勞教委輸了這個訴訟,也不意味著他們承認他們錯了。」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