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08日訊】網易微博上一面反對計劃生育、一面反對民主的無政府主義者有一大批,鄭旭光 是其中比較著名的一個。
「秦城大學」畢業的鄭旭光是網易微博上轉我帖子最多的人之一,他對計劃生育 的批判是長期的也是尖銳的。他的無政府主義理想本來跟我沒關係,但是他 的兩種言 論還是經常讓我皺眉頭。
一是他公開地、經常地反民主,在我看來這等於砍斷了終結計劃生育的一條路。 廢除計劃生育無非是兩條路
二是他為了追求所謂邏輯徹底,經常用極端的例子來表達自己的主張,將賣 淫、吸毒的自由和生育的自由相提並論。這讓我很憤怒,不但情感上接受不了,而且理性 上也認為這種對生育自由的醜化有利於政府強制推行計劃生育。
我因為上述不滿曾經「拉黑」過鄭旭光,也大罵過鄭旭光,但終於還是為他堅持不懈地批判計劃生育的行為所感動,跟他和好如初了。但是今天我再次對鄭旭光起了疑心。
我貼了一個帖子——
我從不追問「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對於被搶劫者來說,關心的是何時能把搶劫犯逮捕歸案,以及被搶劫的財產還有多少能追回。被搶走的財產是否用於慈善、公益和用法是否公開透明我不關心,相反還擔心:受益者越分散,不但意味著將來搶劫犯歸案 時我們追回財產的可能性越小,而且意味著維護這種制度性搶劫的既得利益群體越大——這意味著搶劫犯歸案越難。那些追問「社會撫養費」去向的人,通常早已把「社會撫養費」當成政府收入的一種合法來源了。
鄭旭光立即跟帖——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未經同意」的稅的使用,是否應該由「三公消費」變成「全民」福利這種話題。
鄭旭光把「未經同意」加引號估計是一種強調,強調他使用的「未經同意」一詞跟民主財政論者不同,不是未經代議機構或全民公決同意而是未經財產權人本人同 意。他反對中國的苛捐雜稅,但更反對美國和歐洲的社會福利。
儘管都是強制性的,也就是「未經同意」;但中國特色的「社會撫養費」跟古今中外都有的稅還是很不相同的。即使跟中國大陸現在的那些稅種比,「社會撫養費」也大不相同。
「社會撫養費」的目的是阻止人口增長或減少人口,說白了就是要對那些沒有來得及幹掉的胎兒,用經濟手段圍追堵截,讓他(她)們的父母感到生不如死,從而打 消他人效尤的念頭。別的稅種往往是為了讓另外一些人或更多的人獲得某種利益,如安全、服務;
但「社會撫養費」卻是為了讓繳費人活得難受,是以懲罰為直接目的的。正是為了達到這種懲罰目的,「社會撫養費」是殺雞取卵的。譬如北京市無證生育第二胎可收取夫妻雙方年收入或區縣(農村或城市)人均年收入的3-20倍,無證生育第三胎可收取夫妻雙方年收入或區縣人均(農村或城市)年收入的6-40倍。世界上哪有這麼凶殘的稅? 即使撇開其目的的反人類性不論,是否殺雞取卵也構成政府(包括獨裁政府、寡頭政府)行為和土匪行為的本質區別。殺雞取卵的必是劫匪,因為不知道明年還有沒有機會打劫; 養雞取卵的才可能是政府。
把「社會撫養費」等同於稅收,鄭旭光就必須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儘管鄭旭光的理想是無政府,但政府存在一天就會收一天稅,「社會撫養費」何時才能停止?第二,停止計劃生育後「社會撫養費」還需要返還嗎?人類社會好像從來就沒有過新政府返還舊政府所收的稅!這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多餘的,因為鄭旭光反感民主政府的情緒似乎遠遠超過反感現政權的情緒,他經常說民主制度下的「稅收-福利」制度就是搶劫,今天他又說印度也搞過強制計劃生育,言下之意似乎是「彼此彼此,沒啥區別」。
更令人生疑的是鄭旭光同時又反對鼓勵生育的兒童福利。這樣一來,「社會撫養費」作為一種稅收政府不用退或無法退(如果把稅收都退回,哪個政府退得起?) 了,學費還可以另外收取。那些已經被政府搾乾了積蓄甚至負債纍纍的「超生」父母,大概只有靠賣血來供孩子上學了。寫到這裡,我忽然想起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河南上蔡艾滋村的標語:「要致富,建血庫」、「奔小康,賣血漿」、「一伸一卷,四十五元」。莫非那就是鄭旭光理想的無政府狀態?
無政府主義者對自由貌似邏輯徹底,實則不過是給人民畫餅充飢。
來源:楊支柱鳳凰博客